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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之哀》中作過很好的概括:“結體疏而怪,用筆剞而險,戈戟森然,鉤磔特甚,貌似銅牆鐵壁,實則甚為媚麗。”14香港散文家董橋則這樣形容:“臺靜農的字,高雅周到,放浪而不失分寸,許多地方固執得可愛,卻永遠去不掉那幾分寂寞的神態。這樣的人和字,確是很深情的,不隨隨便便出去開書展是對的。他的字裡有太多的心事,把心事滿滿掛在展覽廳裡畢竟有點唐突。”15 “沈尹默的字有亭臺樓閣的氣息;魯迅的字完全適合攤在文人紀念館裡;郭沫若的字是宮廷長廊上南書房行走的得意步伐;而臺先生的字則只能跟有緣的人對坐窗前談心。我天天夜半回來,走進書齋,總看到他獨自兀坐,像有話說,又不想說。臺先生一直在那裡。”16
正因為臺靜農作為書法家的聲譽與作為教育家的聲譽一樣崇高,故向他索字的人排成長龍。他開始時也從不讓人失望。他這“儘管拿去”的從容與寬慈,時間一長便不堪重負,有如“老牛破車不勝其辛苦”。他感嘆說:“現在應酬太多,這人也來找寫個字,那人也來找題個詞;還有些惡劣的,直說不必題款,不必題款是什麼意思?就是他要拿去賣的。應付不完,簡直傷腦筋。”17鑑於這種情況,他於1985年元月在《聯合報》以《我與書藝》為題發表了“告老宣言”:
近年來使我煩膩的是為人題書籤,昔人著作請其知交或同道者為之題署,字之好壞不重要,重要的在著者與題者的關係,聲氣相投,原是可愛的風尚。我遇到這種情形,往往欣然下筆,寫來不覺流露出彼此的交情。
相反的,供人家封面裝飾,甚至廣告作用,則我所感到的比放進籠子裡掛在空中還要難過。
有時我想,寧願寫一幅字送給對方,他只有放在家中,不像一本書出入市場或示眾於書販攤上。學生對我說:“老師的字常在書攤上露面。”天真地分享了我的一份榮譽感。而我的朋友卻說:“土地公似的,有求必應。”聽了我的學生與朋友的話,只有報之以苦笑。
《左傳·成公二年》中有一句話“人生實難”,陶淵明臨命之前的自祭文竟拿來當自己的話,陶公猶且如此,何況若區區者。話又說回來了,既“為人役使”,也得有免於服役的時候。以退休之身又服役了十餘年,能說不該“告老”嗎?准此,從今1985年始,一概謝絕這一差使,套一句老話:“知我罪我”,只有聽之而已……
要不要這樣寫,臺靜農猶豫了好久,主要是怕得罪人。後來他橫下一條心寫了再說。不僅如此,在對索字者要不要收潤筆費上,他也有過考慮,後來還是收了一些。這也是從生計出發考慮,何況這本是勞動所得,也就心安理足了。但如果由此像李敖那樣認為他“老而貪鄙”,那就大錯特錯了。對那些預先奉致的潤筆費而無法按時交貨時,他會將潤資全部退還。還有,他母親在臺大去世時,親友奠儀只收外函,現金如數交出,由此可見他待人處世的原則。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臺靜農(6)
“寄跡江湖”,心存魏闕
臺靜農在《中國古典小說論叢》的序言中說,“我們的小說作者”,在“社會的譴責,甚至法令的禁止”下,“隱姓埋名,寄跡江湖”,“拼卻一生精力,留下數卷書來”的悲壯,以為是“塊壘在胸,吐出為快,才有如此的熱情”。18這裡講的“小說作者”,是指古代小說家。一旦臺靜農將其加上“我們”一詞,便使人感到這段話有夫子自道的意思蘊含在其中。臺靜農正是在社會的*和法令的禁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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