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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這已經足夠了,來自中國的遊客,不敢再說什麼,乖乖地把錢交到導遊的手裡。然後一路上提心吊膽,談何旅遊啊!
於是乎,旅行社眼中優秀導遊的標準當然是要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律了,能者多勞,優勝劣汰。
不對吧,賺回扣的不是導遊嗎?怎麼跟旅行社也扯上邊了?
2001年中央電視臺對海南導遊拿回扣一事進行了曝光,引起了人們的極大關注。2002年初,國家旅遊局按照和國際接軌的要求,提出把導遊對商店的個人回扣行為轉為旅行社對商店的公對公佣金行為,並將其納入國家稅務和企業財務雙重管理的規範。公對公的佣金,即定點購物商店將利潤的一部分直接付給旅行社,然後由旅行社按情況合理分配給導遊。從社會各方面來看,導遊回佣收入得到了市場的認同和理解。
採取公對公的佣金方式,實行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結算,並向社會公開,以最大限度維護旅遊市場秩序和保證遊客合法權益。
據國家旅遊局旅行社管理處的資料,2002年,在全國138個優秀旅遊城市中,多數已經按照“合法、公平、公開”的原則啟動了“公對公佣金”制度工作。形式一片大好,遊客可以不必擔心再被導遊痛宰了。
於是乎,非法的回扣搖身一變,就成了合理的佣金。導遊手裡有了一道免死金牌,可以名正言順地帶著遊客進店購物。而成為旅行社的優秀導遊,再也不是一件讓人難為情的事情了。
又奇怪了,“優秀”不就是“先進”嗎?在我們這個提倡“評先進、學先進、趕先進、超先進”的社會,作為一個優秀導遊應該感到無上的光榮。在旅行社裡對優秀導遊可是青眼有加,大團任挑、好團任帶,特別令人眼紅的是,還能有幸跟旅行社的老總共進年夜飯,何來“難為情”一說呢?
筆者曾在的旅行社,某一年大概是不太景氣吧,連中國傳統習慣上的年夜飯也省了。當然不是全部都省,辦公室人員及老總還是要吃的,只是導遊那一份在節約之列,不過一百多個導遊中也有十個優秀導遊做了代表啊。能跟老總及辦公室的人員平起平坐,那可是一般的導遊連想都沒想過的事啊?
如今優秀導遊的名銜,在導遊之間成為笑談的話題,沒有人會以此為榮。即使是上面提到的那十位優秀導遊,有幾個甚至找了各種各樣的藉口,沒有參加那一次的盛宴。連自己的員工也不肯給面子,這豈不是一種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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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行社指定購物場所(1)
——定點購物商店,是為了加強對旅遊購物的管理,方便遊客購物,維護遊客的利益而設。而現在,定點購物商店偏偏是宰客最厲害的地方。它們堂皇地掛著政府管理部門頒發的招牌,背後卻幹著不可告人的勾當。一般說來,無論哪個國家的遊客,對於本國的一些具體情況有所瞭解,不會上太大的當。但是當他們跨出國門,買回來一大堆不值錢的甚至是假貨的東西的時候,問題就嚴重了。那不僅影響到國家的形象,甚至是破壞到兩國的關係。對於臺灣遊客的欺騙,自然會影響到兩岸的關係,祖國的統一。
國內初期的旅遊購物,主要是針對來自海外的華人華僑及外賓。對於購物場所的管理也是非常的嚴格,那都是國營商店,貨真自不必說,價格方面也有所控制。但發展到今天,購物場所的性質完全變了樣,成了宰客的主要工具。國營變成了私營,真貨變成了假貨,好貨變成了次貨,實價變成了天價,服務員變成了劊子手,工藝店成了屠宰場,本來應該倍受尊重的上帝也變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如今的購物店裡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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