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第2/4 頁)
了燕姐,她從追上來的工人們手裡救了她。
根叔怕莫予冬說出不利於他的話率先開口,明面上假意做好人勸導,話裡話外的意思卻都是她偷錢的行為不對被抓包後傷人更不對。
莫予冬下意識地反駁道出了他強迫她的真相,非但沒人相信,反而被扣上了惡意汙衊的帽子。
特別是莫予冬一開口要報警,根叔就慌了,咄咄逼人要帶莫予冬走,說是她是他們廠裡的,還表示說小傷而已他這個長輩給包了,可以不要撞傷人的燕姐的賠償。
莫予冬也不知道會有什麼結果,就是下意識地不想跟他們回去,她抱著最後一絲期望祈求地望向了燕姐,求她幫幫她。
燕姐明明就只是一個身影單薄的女人,強大的氣場卻鎮住了那麼多人高馬大的男人,一出口就讓全部人噤聲。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懲罰……”
她淡淡掃了那群人一眼,手裡漫不經心地轉著手機,轉頭目光定向了莫予冬,公事公辦地背出了法律條文,冷靜地甚至於有些冷漠。
“也就是說,你空口控訴別人性0侵卻沒有證據,警察是不會相信你的。而且你一沒有受傷,二還打傷了別人,人家不告你故意傷害已經是好的了,還妄想去告別人,呵,小姑娘你太天真了。”
燕姐的冷笑帶著嘲諷,“你——”莫予冬瞪大了眼睛一臉震驚,不敢相信就連這個像是律師的人也不幫她而去幫那些壞人,轉而一想,她可能是為了躲避肇事的賠償,無力地駝下了背,笑意悽然。
但是待根叔樂呵呵地虛偽表示不必報警時,莫予冬才領悟了燕姐那番話的意味,她是在以退為進地幫她。
根叔不肯放她走就是害怕莫予冬報警對他造成威脅,只有她對他的威脅消失了,他才會鬆口。
最後燕姐要送莫予冬去醫院,旁邊的工友都善意地害怕她個陌生人拐賣了莫予冬這個小姑娘,燕姐表示可以報警,根叔慌忙勸導道不必把事情鬧大,雙方留了電話後,莫予冬這才上了燕姐的車。
燕姐事後表示,那種情況她一看就弄清了個八九不離十,但她也只是一個單身女人,跟一群大男人硬碰硬肯定是不行的,只能採取這樣的辦法曲線救國。
莫予冬至今記得燕姐遞過來的那句至理箴言:“關鍵時刻呀,要動腦子,摸透對方的心思才好辦事,而且還要掂量下自己幾斤幾兩,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換而言之,莫予冬要是沒碰見燕姐,就憑她那股勁兒,非得被整死不可。
燕姐帶莫予冬去了醫院處理了腳傷,也直言挑明她之前的話是真的,她那種情況沒證據告不了。
莫予冬不信邪,去了一趟警局才認命。
工廠肯定是回不了了,但莫予冬也不想回家,燕姐無意間聽到她哼歌覺得嗓子不錯,就說可以考慮去她的酒吧駐唱。
莫予冬這才知道,燕姐不是個律師,而是一個酒吧老闆。
莫予冬本還在糾結之中,不明白燕姐為什麼幫她,結果燕姐就直接給她潑了涼水。
她只負責把莫予冬介紹進酒吧,能保證她在酒吧不會被強迫做出格的事情,但之後怎麼樣全靠莫予冬自己,她沒有義務當老媽子管她。
燕姐說她做錯了很多事,見到她想起了曾經的自己,幫她不是因為撞了她,只是突然想發次善心積點陰德。
她唏噓感嘆道:“如果當初也有這麼個人幫幫我就好了。”
可能就是燕姐太真實了,莫予冬思慮再三還是信了她,準備跟著她混,不回什麼鬼工廠了。
家裡聽說了這件事自然是不支援,奶奶打電話過來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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