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一別兩寬(第2/2 頁)
也不錯。
雖然這東西脾氣倔了點兒,但拉磨、代步還是可以的,還不嫌棄粗精飼料,啥都能嚼得有滋有味。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廖騰揮毫寫著格式“放妻書”,讓樂喜與苦貞貞各自摁手印,蓋上戶曹印章,宣告生效,樊大娘立刻吆喝一幫健壯的婆娘進來,將哀怨的苦貞貞抬回孃家了。
雖然苦貞貞表現出不捨,但摁手印的利落程度說明:老孃早就不想侍候了!
樂喜像是被抽去了脊樑骨,無力地靠在椅背上,眼如死魚,生無可戀。
不害人,是他最大的善。
只要阿孃樂林氏活著,就不要想什麼祖宗香火之類的好事了。
要不,改名叫樂妻吾吧。
樂林氏氣鼓鼓的,偏偏不敢說一句話。
她這一輩子,就是兒奴,願意為樂喜當牛做馬,也執意要別人給她當牛做馬,好像如此才理所當然。
樂喜的任何決定,哪怕她再不滿意,也無力阻止,一如當年舉債娶那個小妖精。
現在唐朝的離婚,細說下來有幾種。
七出、義絕、和離。
七出與義絕,是其中一方有不可彌補的過錯,和離則相當於後世的協議離婚,對雙方名聲都沒有太大影響。
唐朝的婚姻制度,算是整個封建歷史上,最接近後世的存在。
範錚憐憫地看了樂喜一眼,起身告辭。
長痛不如短痛,樂喜還算果斷。
不過,攤上那麼一個阿孃,半輩子算是毀咯。
陸甲生絮叨:“其實就應該請廖翁嚇唬一下毒婆子,太肆無忌憚了!”
範錚擺手:“這個想法,有點意氣用事了。做事,首先要分主次,我們去的主要目標是讓苦貞貞和離,而樂喜也因為洞悉此事心懷愧疚,才主動提出和離。”
“那麼,在樂林氏都沒有出聲反對之前,便不宜節外生枝,讓苦貞貞趕緊脫身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因這口氣,導致和離出了變故,就是罪過了。”
這是範錚個人的想法,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
同一件事,在不同人手中有不同的處理方式,範錚只是將自己的想法灌輸給陸甲生,接受與否,看陸甲生個人。
而且,當年的聘禮,可遠遠超出了同等水平,樂喜要是提出返還部分,誰能反對?
就苦貞貞那個病懨懨的老孃,去哪裡弄錢來賠?
所以,妥協才是坊間處理事務的根本原則啊!
快刀斬亂麻當然痛快,但你得問問麻線痛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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