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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 大約是50年代初 )是由家裡一男一女倆破落貴族拉扯大,最起碼也是餵養大的。王家的,玉爺和張奶奶都是旗人後代,雖因家道中落淪落到漢人官宦之家打長工,但旗人的那些窮講究卻也病去如抽絲,改也難,尤其在吃喝一道上,用作者的話來說,這倆“吃主兒”吃過見過,好吃會吃,會買會做,除此之外,“吃主兒”還包括一位有文化有見識並好吃善烹的大玩家老爸,於是就有了“他們仨”不得不說但說了也白說的故事。
鐘鳴鼎食之家,無非也是上午上菜場買菜,買完菜回家做飯,和尋常人家一樣,該幹嗎幹嗎。只是“吃主兒”買起菜來不惜工本,精益求精,燒起菜來是雞蛋裡面挑骨頭,吃起來更是骨頭裡面挑雞蛋。從一碗麵、一壺茶、一種作料,到一道菜乃至十二人的家宴,無一處隨便,無一時苟且。在這個吃喝型家庭裡,吃喝風氣甚熾,學習氣氛更濃,因為老爸在一道“糟煨茭白”上的製作方法和飯店廚師的正規做法有很大的出入,兒子居然說:“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對於這個問題,我產生了一種假想,為證實這個假想是否成立和父親進行了探討,果不其然,這種假想果然是成立的。”知道的是“糟煨茭白”;不知道的,看到這話可能以為這是一家子科學家。
這是一本反飯店的書( 某種意義上也是反全球化的 ),反飯店的理由其實也很簡單:“烹製某款菜,如果是出於商業行為,那必然受到原料供應成本高低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從而最後影響到這款菜的最高口味。”至於王家家廚出品,則“根本無成本二字可言,料不惜廢,食不厭精”。
李漁在《 家庭行樂之法 》一章裡說:“世間第一樂地,無過家庭……聖賢行樂之方不過如此。而後世人情之好向,往往與聖賢相左。聖賢所樂者,彼則苦之;聖賢所苦者,彼反視為至樂而沉溺其中。如棄現在之天親而拜他人為父,撇同胞之手足而與陌路結盟,避女色而就孌童,舍家雞而尋野鶩,是皆情理之至悖,而舉世習而安之。”李漁之行樂,重在倫理,然而與“不如在家隨便吃點什麼”相比,吾等天黑之前就忙著在街上滿世界找飯店飯轍的主兒,豈非那“避女色而就孌童,舍家雞而尋野鶩”之輩乎?當然,在外面吃飯和回家吃飯一樣,都有充分的理由,社會變遷之外,無非喜新厭舊,人之常情,就像李漁分析的那樣:“其故無他,由一念之惡舊喜新,常趨異所致。然欲變而新之,自有法。時易冠裳,更幃座,而照之以鏡,似換一規模矣。有好遊狹斜者,蕩盡家資而不顧,其妻迫於飢寒而求去。臨去之日,換新衣而佐以美飾,居然絕世佳人。其夫抱而泣曰:‘吾走盡章臺,未嘗遇此嬌麗。由是觀之,人之美,飾美之也。倘能復留,為勤儉克家,置汝金屋。’妻善其言而止。後改蕩從善,如所云。”
承認人性之侷限,態度是正確的,食色之道,其勢一也,但是李漁的解決方案卻不適用於飲食,最起碼,家裡的餐桌上很難“時易冠裳,更幃座”地變出王家那麼多的花樣,在“應接不暇的早餐”一節裡,作者提到的早餐有十好幾種,除了西式的之外,光是饅頭就有烤饅頭、炒饅頭、炸饅頭以及肉丁饅頭這四種做法。對於在飯店裡“走盡章臺,好遊狹斜”的廣大吃客來說,家裡的饅頭如果變不出三種以上的花樣,改蕩從善,哼哼,卻又從何改起?
對於讀者來說,書中所記之吃食及其做法,真吃起來可能好吃,也可能不好吃,不服氣也是可以理解的,眾口難調,其實,就是王家仨吃主兒內部,在烹飪的技術問題上也不時會發生“黨內路線鬥爭”。此外,能使“還不如在外面隨便吃點什麼”者聊以自慰的是,“他們仨”的故事之所以是說了也白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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