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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羅素伯爵(即哲學家伯特蘭&iddot;阿瑟&iddot;威廉&iddot;羅素)的訟案,也許最能說明戰前人們是怎麼拘泥禮俗,70年代對放蕩行為又是怎麼地輕輕放過的。學術界早就知道羅素是個與眾不同的怪人,他那些獨特的見解超越於性愛和婚姻之上。而且,他在數學和哲學方面都卓有成就,英美兩國作家中他的文章寫得最為深入淺出,並曾任教加州大學和芝加哥大學。所以,當他答應到紐約市立學院擔任教授和哲學系主任時,學院當然喜出望外。紐約的記者訪問他,報導說:這位哲學家是個上了年紀的人,雙眼深藍,鼻子特大,癟下巴。有一位還寫道:&ldo;英國上層人士認為羅素是個瘋子。&rdo;
紐約主教派教會的主教威廉&iddot;曼寧本人就是個英國人,他認為這位爵爺是個傷風敗俗的老頭子。他給各報編者寫了一封公開信,坦率陳述了自己的見解。他先引證了羅素的一些話(&ldo;人類只有慾望,並無道德標準可言……只要不生孩子,性關係全然是私人之間的事情,對國家和鄰居都毫不相干&rdo;),然後提出問題:像羅素這樣的人,能擺出來作為青年人的師表嗎?紐約市立學院代理院長的回答是:&ldo;羅素先生應聘前來是講授數學和邏輯學,並不講他個人的倫理觀和道德觀。&rdo;
這樣,羅素便贏了第一個回合。但是不出所料,這事果然引起了許多方面的憤慨,例如赫斯特報系、愛爾蘭老修道會、美國天主教女兒會、路德教徒公會、浸禮會牧師聯合會、美國退伍軍人團等等就都透過決議,致書報館,舉行群眾集會和抗議遊行。但是紐約市高等教育局開會討論的結果,還是支援這位哲學家。於是羅素又贏了第二個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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