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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學位,現居住於倫敦。這是她的第一部小說。
我暗暗微笑,感覺到一陣幸福和驕傲。這是我寫的。我想讀它、想解開它的秘密,但又不想。我擔心現實也許會擊碎我的快樂。要麼我會喜歡這部小說,於是覺得很難過我再也寫不出第二本了;要麼我不喜歡,為自己從來沒有發揮過才智感到沮喪。我不知道哪種情況更有可能,但我知道有一天,因為無法抗拒自己唯一的成就的吸引,我會找到答案,我會去發掘。
但不是今天。今天我有別的東西要去發掘,比悲傷糟糕得多的東西,比純粹的沮喪更具破壞力。一些可能撕裂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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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著把書塞進信封,裡面有別的東西。一張紙條,疊了四疊,規規整整。納什醫生在上面寫著:我想你可能對它感興趣!
我開啟了紙條。在頂端他寫著《旗幟,1988年》,下面是一篇報紙文章,旁邊有張照片。我盯著那張紙看了一兩秒鐘才意識到這篇文章是關於我的小說的評論,照片裡的人是我。
我拿著紙發起了抖。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是多年前的古董了;無論是好是壞,影響早已不復存在。現在這已經成為歷史,它的漣漪已經完全平復。但它對我很重要。多年以前我的成果獲得了什麼樣的評價,當時我成功嗎?
我匆匆地掃了一遍文章,希望在不得不分析細節之前瞭解大致的基調。詞語一個接一個向我蹦來,正面的居多。考究。富有洞察力。有技巧。人文精神。冷酷。
我看著照片。它是黑白的,照片裡的我坐在一張桌子旁,身體對著相機,動作彆扭地抱著自己。有什麼事情讓我頗覺不舒服,我不知道是照相機鏡頭後面的人還是我坐的姿勢。除此之外我在微笑。我的頭髮長而鬆軟,雖然照片是黑白的,但它的顏色似乎比現在更深,好像我染過頭髮或者它當時還沒有幹。我的身後有通向露臺的門,門後照片角落處隱約可見一棵光禿禿的樹。相片下面有一句說明:克麗絲&iddot;盧卡斯,攝於她倫敦北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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