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頁(第1/2 頁)
宋朝時開始出現的地方性鎮市、集市(草市),在明中葉以後有了更大的發展,幾乎遍及全國,對各地自然經濟起到了一定的調劑作用。一部分地理位置較好的鎮市,明代都市綢緞店人口逐漸聚集,越來越多地吸引外地商業資本,逐漸發展為專業性市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區工商業中心的性質。這類市鎮以江南地區最為普遍,如以棉織業為主的松江朱涇鎮、以絲織業為主的蘇州盛澤鎮、湖州南潯鎮,都是人煙繁庶,名聞全國。到明朝末年,四所規模巨大的專業性市鎮‐‐廣東佛山鎮、江西景德鎮、湖北漢口鎮、河南朱仙鎮合稱&ldo;天下四大鎮&rdo;,儼然已成為新興的商業城市。它們與作為州縣治所的傳統城市不同,行政級別低下,機構設定簡單,完全是因為經濟發展而崛起的工商業中心。即使是傳統的政治型城市,如北京、南京、杭州、廣州之類,由於城市經濟的繁榮,其本身的經濟職能也在明顯強化。由城市到市鎮,再到星羅棋佈的鄉村集市,構成了一個個較大的地區貿易網路。
與商品經濟的繁榮相聯絡,明朝中葉以下的社會風氣也出現了顯著變化。在明朝後期一些人看來,嘉靖前後明顯是兩個不同的時代。成書於神宗萬曆時期的《歙志風土論》在這方面的論述頗具代表性。其中讚譽明孝宗弘治年間&ldo;家居人足,居則有室,佃則有田&rdo;,為&ldo;一時之三代&rdo;。至武宗正德末、世宗嘉靖初&ldo;則稍異矣,出賈既多,土田不重,操貲交捷,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毀,東家已富,西家自貧。高下失均,錙銖共競,互相凌奪,各自張皇&rdo;。至嘉靖末、穆宗隆慶初&ldo;則尤異矣,末富居多,本富盡少,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起者獨雄,落者辟易&rdo;。到萬曆時&ldo;則迥異矣,富者百人而一,貧者十人而九,貧者不能敵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錢神卓地,貪婪罔極,骨肉相殘&rdo;(見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第9冊《鳳寧徽備錄》)。這一類對明朝後期百年之間社會風氣變化的敘述,在其他一些地區的方誌裡也頗不乏見。歸納而言,變化主要表現在農業人口&ldo;棄本逐末&rdo;,工商業競爭激烈,金錢崇拜和追求奢侈高消費之風盛行,逾越禮制現象日趨普遍,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受到猛烈衝擊等方面。這些變化趨勢清朝前期在政府幹預下一度有所遏制,但社會風氣畢竟已不能回到明朝前期的&ldo;三代&rdo;階段。相反只要政府控制稍有放鬆,這些趨向即有繼續發展的態勢。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明中期以下商品經濟的發展,的確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商品經濟的繁榮(2)
明人繪《貨郎圖》另一方面,明朝商品經濟的繁榮仍然帶有嚴重的侷限性。中國古代的自然經濟結構雖以自給自足為主,但本身也能夠容納一定程度的商品生產。在一般情況下,每個農戶作為剩餘產品向市場提供的商品,在其總產品中所佔份額很小。但由於農民人數眾多,其剩餘產品總量大大超出獨立手工業者的產品總量,因此農民實際上成為社會商品的主要提供者。他們以織助耕,以副養農,可以使自己的收入基本保持穩定,甚至有緩慢的提高,但始終難以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這樣就嚴重限制了社會財富積累和商品生產的擴大。雖然出現了一些資本雄厚的商人集團,但他們往往同時又帶有地主、高利貸者的身份,其相當一部分資本轉向購買土地、放高利貸或交結官府謀求特權保護,並未真正投入於大規模的商品生產。在政治領域,國家對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形成了明顯的約束和限制,在總體方針上重農抑商,對商業活動課以重稅,責以義務性的&ldo;派買&rdo;,嚴加管理,出行要有路引(通行證),營業須有市籍,為官府盤剝商人提供了種種方便。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