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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辦公室將分頭展開實際行動。我打算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證據。&rdo;
凡斯從煙盒中慢慢拿出了一根煙,在椅子扶手上輕輕敲了敲。
&ldo;哦!所以你要為被定罪的無辜人士平反,讓犯了罪卻獲判無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rdo;
馬克漢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轉過來,繃著一張臉看著凡斯。
他不悅地說:&ldo;我不會裝作聽不懂你的話。你又在拿間接證據論和你的心理學與美學理論作比較。&rdo;
&ldo;的確如此,&rdo;凡斯不在乎地同意馬克漢的話。&ldo;你知道,馬克漢,你奉為準則的間接證據論肯定大受歡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顯得一無是處。我非常擔心那些即將掉進你法網裡的無辜受害人,最後你會讓只是單純出入酒館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險中。&rdo;
馬克漢靜靜地抽了一會兒的雪茄。儘管這兩個男人的談話有時候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對方,不過至少在態度上沒有憎惡對方的意思。他們之間的友誼歷久彌堅,不管他們的性情多麼不同,或是看法上有多麼明顯的差異;而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們密友關係的基礎。
終於,馬克漢又開口了。
&ldo;為何如此強烈地反對間接證據論?我承認有時候它會誤導辦案,不過大部分的時候它卻是證明有罪的有力推證。真的,凡斯,我們偉大的司法機構一直都證明它是目前最強有力的證據。就犯罪的真正本質而言,直接證據幾乎是不可得的。如果法院都得靠它才能定罪,大多數的罪犯依舊會逍遙法外。&rdo;
&ldo;難道在這之前的大多數罪犯一直都逍遙法外?&rdo;
馬克漢沒理會他的打岔。
&ldo;舉下面這個例子來說:十多個大人看見一隻動物跑過雪地,而且作證指出這隻動物是一隻雞;然而,有個小孩同樣也看到了這隻動物,卻宣稱它是一隻鴨子。他們於是前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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