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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馬克漢說:&ldo;真是糟透了,這個城市有一半的人認為我的辦公室是缺乏調查能力的高階信用社,因為我提不出將壞人繩之以法的足夠證據或是有利證據。&rdo;
凡斯悠然微笑並抬起頭,嘲弄地望著他。
他用一種懶洋洋的語調回應了馬克漢的話:
&ldo;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式中的破案關鍵‐‐找不到讓一般大眾相信的辦案證據‐‐想要說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難了。你知道,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師並不是真的需要證據,他們要的是博學的專業知識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腦太過簡單,以至於受限在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rdo;
&ldo;沒有那麼糟,&rdo;儘管過去幾個星期以來的壓力,似乎已經影響到他慣有的沉穩個性,馬克漢還是和顏悅色地反駁著,&ldo;如果沒有證據法則,無辜的人經常就會陷於極度不公平的判決深淵中。在我們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應該受到保障。&rdo;
凡斯微微打了個呵欠。
&ldo;馬克漢,你該去教書的。你在回應批評時,對措詞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過,我並沒有被你說服。你還記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綁架,法院宣佈法律上認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當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現在老鄰居面前,他被認定死亡的狀態在法律上也並沒有因此改變。他確實還活著的這個明顯事實,法院卻認為它不重要,和原案沒有關係。……於是,有人在這州還是個瘋子,到了另外一州卻馬上恢復成正常人,這種情形在這個美麗的國度裡大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個不熟悉司法體系正常運作的門外漢來瞭解這其中的細微差別。所謂的門外漢呢,總是被一般常識所矇蔽,他會說,站在河岸邊的瘋子就算到了河對岸,他依舊是個瘋子。因此,這些門外漢會百分之百錯誤地認為,如果一個人有生命,他就是活著的。&rdo;
&ldo;何鬚髮此長篇大論?&rdo;馬克漢反問,這一次他有點惱火。
&ldo;似乎正好說中了你的痛處。&rdo;凡斯平心靜氣地解釋著,&ldo;警察不是律師,而他們已經陷你於水深火熱之中。……為什麼你不送所有的刑警到法學院上課呢?&rdo;
&ldo;你管的事可還真多。&rdo;馬克漢反駁說。
&ldo;幹嘛藐視我的建議?你要知道這是有好處的。一個缺少法學素養的人,在他知道一件事的可能真相時,他會完全忽略掉所有薄弱的反證,而死咬著那些可能真相不放。法院裡聽到的只是一堆沒用的證詞,最後作出的判決並不是根據事實,而是根據那套複雜的規則,結果經常讓明明有罪的罪犯無罪開釋。事實上,很多法官會對被告這麼說:&l;我知道,而且陪審團也知道你犯了罪,但鑑於法律上得有認定的證據,所以我只能宣佈你無罪。去吧,再去犯罪吧!&r;&rdo;
馬克漢喃喃抱怨道:&ldo;如果我建議警察同仁去修法律的課程,真不知大家會怎麼想。&rdo;
&ldo;那麼,容我引用莎士比亞作品中屠夫的話:&l;讓我們殺掉所有的律師吧。&r;&rdo;
&ldo;很不幸地,這是必須面對的現實,烏託邦理論並不適用。&rdo;
&ldo;那你準備如何在警方的聰明推斷和你口口聲聲強調的法律程式的正義間尋求平衡呢?&rdo;凡斯懶洋洋地問。
&ldo;首先,&rdo;馬克漢告訴他,&ldo;我決定以後由我親自調查所有重大的俱樂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開了辦公室幹部會議,從現在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