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不算越訴(第2/2 頁)
就連鐵隱,也在東市被摁下,連反抗的意思都沒有。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
鐵隱這一生,進衙門吃杖責、蹲大獄,已經超過十次,是貨真價實的回鍋肉,進衙門跟婆娘回孃家一般輕車熟路。
和其他遊俠兒不同,鐵隱氣定神閒,似乎是篤定自己倒黴也有限。
東市、西市裡風氣為之一淨,大大小小的商賈不約而同地吐了口氣。
雖說有市令約束,遊俠兒不能做得太過火,可今天來你家敲個十幾文,明天又來討個十幾文,錢未必很多,總歸很噁心啊!
雍州刺史,頭門、二門大開,準百姓入衙圍觀審案。
一個個遊俠兒的上衣褪去,現出刺得花裡胡哨的紋身,有鳥雀圖、有蛇遊、有鷹飛、有葫蘆。
刺葫蘆那個,葫蘆上還有張人臉,衙役好奇詢問,說這是葫蘆精。
當然,也有詩詞。
鐵隱身上,是一首詩。
“肅肅秋風起,悠悠行萬里。萬里何所行,橫漠築長城……”
李泰輕笑。
以他的文學造詣,當然輕易分辨出,這是隋煬帝楊廣所作的《飲馬長城窟行》,詩是名篇,作於大業五年,楊廣親自帶兵馬重新疏通堵塞已久的絲綢之路,正是意氣風發時。
刺青的匠人,收費不菲,往往是數百錢到五千錢一幅,這一首《飲馬長城窟行》,怕至少得收三千錢喲。
“爾等潑皮,自號遊俠,身著刺青,騷擾百姓,本官為一方父母,豈能容爾等橫行?令,每人杖一百。”
問事們掄著水火棍,成六組施杖,即便不刻意取人性命,總歸是不敢留情的,每一杖下去都有人鬼哭狼嚎,水火棍更是往身上刺青處下手。
“小人不應吃杖責。”
鐵隱從腰間掏出一塊銅牌,上面只有一個字,“唐”。
“鐵隱於前朝末年,受本朝高祖太武皇帝之命,潛於長安城,建立隱潭遊俠兒,其中‘潭’字隱指太武皇帝。天下既定,鐵隱歸於市井,雖多有不法,卻總未太過,刺史當留一條生路予鐵隱吧?”
李泰不懂這些秘辛,想來鐵隱應該沒膽量哄騙他。
但是,那又怎麼樣呢?
“要不要本官替你在獻陵之下,討一方寸墓地?既然知道太武皇帝已經山陵崩了,你們怎麼還敢在長安城橫行,不知道收斂一下呢?打!”
李泰暴喝。
莫說當初你沒立功,就是立功了,老老實實捧著朝廷給的俸祿過日子,別以為可以倚功胡來!
別人管不了,本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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