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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樹森倚著門框,&ldo;我在想我們結婚前一天晚上你是不是也這樣。&rdo;
&ldo;那沒有。&rdo;手上的動作不停,拍好精華又開啟了一個面霜罐子。
夏樹森打了個哈欠,轉身走開又回來,把一枚戒指套到林驀闌手上。林驀闌低頭看,呵,鴿子蛋。
她上下動動手指,&ldo;我是去當伴娘的,不是去搶風頭的。&rdo;
話是這麼說,但她也沒有摘下來。
舒樂也是眼尖,一大早就一眼看到,她破口大罵,&ldo;好你個林驀闌,你明明知道我戒指什麼樣還來搶風頭,你嫁個豪門是不是特別了不起啊!&rdo;
夏樹森停好了車才上來,正好趕上自己老婆挨罵,他摟過林驀闌,語氣淡之又淡,&ldo;嗯,是挺了不起的。&rdo;
婚禮儀式簡單溫馨,夏樹森在回家的路上問林驀闌想不想要一個婚禮。
&ldo;不了吧。&rdo;她搖著頭,跟個撥浪鼓似的。
&ldo;為什麼?&rdo;
&ldo;儀式上司儀會問我你願意嗎,每每想到這個場景我都頭大。我不願意?我不願意幹嘛早上五點起來化妝,我瘋了嗎?很可能到時候他一問這話,我一生氣就說不願意,我們還得收拾婚禮這個爛攤子。加上你一成功人士,你想想,是吧?&rdo;
夏樹森被逗樂,林驀闌只有在心情好的時候才會胡言亂語。
林驀闌的自責並沒有消退,只是她開始學會跟他們共處。那些痛到想死掉的時刻依然在,那些睡不著坐地上抽菸的夜晚也依然在。傷口不能完全癒合,她學會了在流血時找紗布捂住傷口,而不是把手指伸進去攪動。
她接受了自己帶著傷口往前走。
完。
☆、後記
哇!
先容我哇一聲。
這個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將近26萬字,2019年3月12日開始在公眾號【我遍個故事給你聽啊】更新,於5月27日完結,前後也不過兩個半月。但你們知道這個故事的第一個字我是什麼時候敲下的嗎?
2009年。
我翻看了記錄,《驀然闌珊》第一次在網上開始連載是2010年,第一次棄坑也在2010年,第二次開始連載是在2017年,第二次棄坑也在2017年……
我之前在微博上說,我編故事就是寫三年,放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可不是,四捨五入正好十年。十年前沒有電子支付,所以江原收衣服時包裡揣著支票,所以林驀闌在機場買咖啡需要路人幫她付錢。十年前連微信都沒有,所以大概在前十萬字他們發的都是簡訊。我縫縫補補時可能修改了一部分,也保留了一部分。對這個故事我有執念,現在也算是對自己有了交代。
要不要把這故事貼回晉江我一直很猶豫,主要是懶……但登我之前的作者號,發現竟然還保留著一個收藏,不管對方還能不能看到,但也該對別人有個交代的。那位十年了還收藏著的朋友,請讓我看見你的雙手!公眾號的讀者如果有想要重溫這個故事的朋友,建議也移步晉江這裡,閱讀的體驗會比較好,至少看下一章的時候不用退回上一級選單,也不用記著自己現在正在看哪一章,你們的不便,我懂……
在公眾號上更文唯一的好處就是因為每天只能發一篇,我偷懶也偷得理所當然。但大部分時候確實是時間和精力太有限,我有我的日常和工作事務,經常腦袋裡面靈感湧動卻沒時間沒機會下筆,也有一大把時間在握,卻無從下筆轉去逛一天淘寶刷一天微博的時候,氣人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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