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為夫申冤難如登天(第1/3 頁)
次日一早,劉英就來到宋陽縣公安局。
門警問他找誰?
“我找王兵。”劉英說,她還清楚地記得那個辦案警察的名字。
“王兵不在這兒了,調走了。”
劉英吃了一驚,忙問:“他什麼時候調走的?”
“去年底。”
“調到哪兒去了?”
“這我就不知道了,你找他有什麼事嗎?”
劉英在想要不要告訴他,遲疑了一會兒,問道:“你們現在誰管破案的事?”
“你是指哪方面的案子?”
“殺人的案子。”
“那就是刑事案,現在由新來的張隊長負責。”
劉英果斷地說:“我要見張隊長。”
“你見他有什麼事嗎?張隊長很忙,不是隨便就能見的。”
“有件大事,我想當面跟他說。”
“不好意思,這不合規矩。你可以先告訴我,我進去通報一下,如果張隊長覺得有必要,會親自見你的。”
劉英見他不通融,只好按要求辦了。
門警聽說是人命冤案,哪敢託大,馬上進去通報。不多一會兒就出來了,和氣地對她說:“大姐,進來吧,張隊長在接待室等你”。
劉英謝過他就進去了。
來到接待室,她看見一個身材微胖的中年警官坐在一張長桌旁,走近兩步,怯怯地問道:“您是,張隊長?”
“是的。大姐,請坐吧。”中年警官面色和藹地對她說。
劉英心懷忐忑地在他對面坐下了。
“你今天來找我是為你丈夫的事吧?”張隊長問。
劉英點了點頭,“剛才那個小夥子都跟你說了吧?”
“大概說了一下,但不是很清楚,所以想跟你當面溝通溝通,”張隊長說,“麻煩你把這個案子的詳細情況給我介紹一下。”
劉英只當他要給自己主持公道,大為欣喜,忙把此案的經過一五一十告訴了他,說到後來,情難自己,眼中泛起了淚光,聲音哽咽道:“我丈夫絕對是被冤枉的,他死得太可憐了!”
張隊長神色凝重地聽她說完,問道:“你說那個鍾紅還活著,有沒有證據呢?這種事情可開不得玩笑。”
劉英說:“證據很好找,鍾紅的姐姐說她嫁到山林省清潭市了,你們只要派人去那兒調查一下就一清二楚了。”
張隊長面露難色道:“這恐怕不好辦。刑偵隊人手本來就少,最近案子又特別多,很難抽出人手。而且僅憑你的一句話,我們也無法判斷是真是假。你既然說被害人鍾紅還沒有死,就應該主動提供她還活著的證據。而不是隨便說出一條真假難辨的線索,讓我們來幫你核實,沒有這樣的操作方法。”
“這可不是我隨便說的,是鍾紅的姐姐親口告訴我同鄉的。你要不信,我把他叫來你親自問一下。”
張隊長搖了搖頭表示不用,說道:“我倒不是懷疑這個,只是你的要求和我們的規定有衝突,就算我同意,局裡多半也不會批准的,最好還是你自己提供證據。”
劉英難以理解地說:“我的要求又不高,這有什麼不能批准的?”
“不是高不高的問題,而是沒有這個道理,如果每一個刑犯的家屬都說自己的家人被冤枉了,證據就在千里之外,我們是不是都要千里迢迢地跑去核實呢?我們不是孫悟空,不會翻筋斗雲,千里之遙可以眨眼就到,請站在我們的角度思考一下。”
“你們只需要派一兩個人去就可以了,最多三天時間就可以把這件事調查清楚,耽誤不了多少時間和精力的。”劉英祈求著說。
張隊長被她纏得急了,繃著臉問道:“你能保證我們去了就一定能找到鍾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