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被害人”還活著(第1/2 頁)
鍾蘭說:“這事兒說來話就長了,我還是從頭給你說起吧。八年前,我妹妹去宋陽打工,沒過多久就跟家裡失去了聯絡。我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有點擔心她。一天,家裡突然來了幾個警察,說是宋陽縣公安局的,當時只有我四姐一個人在家,見警察突然上門還有點害怕。
“警察問了一些關於我妹妹的情況,四姐都如實告訴他們了。後來警察突然說我妹妹失蹤了,懷疑是被人殺害了,不過他們也不能確定,就拿出一個復原的石膏像,讓四姐辨認是不是她。四姐拿著那個石膏像仔細看了半天,怎麼看怎麼覺得像我妹妹,眼淚止不住就流出來了。警察又問了幾個問題,說了些節哀之類的話就走了。
“當時我們都以為妹妹死了,傷心難過得不得了。媽媽把眼睛都哭腫了,說早知道這樣,就不該讓妹妹出來打工了,都是我害了她。過了幾年,家裡突然收到一封來自魯東的信(就是你現在看到的這封),竟然是妹妹寫來的。
“我們都感到非常驚奇,妹妹明明已經死了,都成了冤鬼了,怎麼還會給家裡來信呢?媽媽以為是大禍來臨了,嚇得當場跪在地上,求天拜地,磕頭不止,讓妹妹不要再來糾纏家裡了。我們幾姊妹都不大相信會有鬼神顯靈的事,為了探個究竟,大家商量後決定讓我老公按照信上的地址去魯東尋找妹妹。但是找了很久,並沒有找到她。我們也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第二年秋天的一個下午,我正在院子裡餵雞,一個女人悄悄走了進來,望著我看了一會兒,怯怯地喊了聲姐姐。我轉過頭來望著她,只見她蓬頭垢面,渾身泥汙,身上散發出一股刺鼻的臭味,像個叫花子一樣。看了半天,我終於認出來了,她就是我那失蹤多年、以為已經被壞人殺害了的妹妹鍾紅。
“好多年不見,她面貌蒼老了好多,雖然才不到三十,看起來卻像有四十多歲,都快讓人認不出來了。我忙把她迎進屋,將這個好訊息告訴了家人。見妹妹回來了,大家又驚又喜,抱頭痛哭了一場。哭過後,大家問她這些年去哪兒了,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妹妹含著眼淚說出了真相,原來當年她被人販子從宋陽拐賣到魯東,嫁給了當地的一個農民為妻,後來給他生下了兩個孩子。她思念家鄉,多次試圖逃走都未能成功,被打得渾身是傷,腳筋都差點被人挑掉。她並不死心,後來終於找了個機會,從那兒逃出來了。一路乞討,風餐露宿,過了一個多月,才回到老家。”
彭明聽得唏噓不已,連說:“怎麼會這樣?你不知道,為了這事還槍斃了我們村的一個人呢!”
“是嗎?阿彌陀佛,那可真是作孽呀!”鍾蘭嘆息道。
“你妹妹現在在家嗎?”
“不在,她兩年前已經嫁人了。”
“嫁到哪兒去了?”
“清潭市。”
彭明本想親自驗證一下,聽說她嫁到了這麼遠的地方,只好打消了這個念頭,談完生意就離開了。
無意中發現了這個天大的新聞,讓彭明心緒難平,鄉親一場,他不能讓趙軍就這麼糊里糊塗地死掉,一定要把這個訊息告訴他家裡。
回到村裡,他立即趕到了趙軍家。那時已是黃昏,趙軍家關著門,他站在外面喊了好幾聲也沒人答應,心頭焦急,正要出去找,劉英揹著一簍豬草回來了。
“老彭,你怎麼來了?”劉英見了他,略帶驚奇地問,她家和彭明平時很少打交道。
彭明神色焦急地說:“我有件大事要告訴你,你可要做好思想準備。”
劉英見他那樣,有些摸頭不著,好奇地問他是什麼事?
“你們家趙軍是被冤枉的,那個鍾紅還活著!”彭明大聲說道。
劉英一聽這話,像被電擊了似的當場杵在了那裡,半晌沒有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