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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墨子邏輯的名、辭、說
墨子說:&ldo;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rdo;墨子用名、辭、說三種思維形式來揭示論辯過程的思維程式。在論辯中,概念是最基本的,它反映了論證物件的特徵,概念是用詞項來表達的。概念的產生和存在,必須依附於詞語。判斷是斷定事物情況的思維形式,它是由語句來表達的,判斷的形成與存在要依附於語句。每一語句是由表達概念的詞項所構成的。推理是關於判斷前後關係的一種思維形式,它是由按一定文法關係聯結的語句集合表達的。墨子用名來表示概念或表達概念的詞項,用辭來表示判斷,用說來表示推理。墨子已認識到概念、判斷、推理是邏輯思維的基本形式。
墨子提出的名有兩重含義。名既是反映事物物件的概念,是思維活動的基本單位,又是表達概念的詞項,是思維內容的表述形式。墨子說:&ldo;以名舉實&rdo;,&ldo;舉,擬實也。&rdo; &ldo;告以之名,舉彼實也。故言也者,諸口能之,出諸名者也。名若畫虎也。言也謂,言由名致也。&rdo; &ldo;言,出舉也。&rdo; &ldo;所以謂,名也。所謂,實也。名實耦,合也。&rdo; 墨子首先肯定了概念‐‐名是用來反映客觀事實的,是用語言形式來摹擬,抽象客觀事物的基本特徵。客觀事實也只有藉助於概念,其本質才能被揭示出來,為人們所正確認識。概念必須和事實相符,達到&ldo;名實耦&rdo;,否則,這種概念‐‐名就沒有舉實,而是&ldo;不可以知異&rdo;的&ldo;狂舉&rdo;,就是失實的&ldo;或名&rdo;,&ldo;或,過名也,說在實。&rdo; 其次,墨子認為,概念是用詞語形式表述,是可以用聲音來表達的,一種有組織的語言。詞語作為一種表徵形式,就可以透過文字或交談的途徑,成為思想交流的基本單位。墨子還強調了名和實不同的對應關係。例如,異名同實,&ldo;二名一實,重同也&rdo;。 狗和犬是異名反映同一實,所以,知狗就是知犬,殺狗就是殺犬。也會有同名異實,一個詞語反映了不同的實,&ldo;為麗不必麗,為暴不必暴,……為非以人,是不為非。若為夫勇,不為夫勇。&rdo; 附麗的不等於美麗,做惡的不一定暴露,被人強迫和自覺做壞事有區別,有人當戰士勇敢,當丈夫卻未必。所以,麗、暴、為非,夫都是同一個詞語反映了不同的實。墨子告誡,在思想交流中必須注意異名同實,同實異名的情況。詞語與概念對應的多樣性,說明不能用詞語來混淆概念的本質或差異。名作為詞語形式,大家都認同了。名作為概念內容,必須反映事物、物件的本質規定,使人們的思想和交流有真實的內容。例如畫虎,畫家把主觀意識中虎的形象表現在畫面上。畫面上的虎既表現了真實虎的內容,又作為一種虎的藝術形式為大家所接受。
墨子邏輯對概念‐‐名的研究以&ldo;取實予名&rdo;為基本出發點,從內涵定義,外延定義分析了概念的存在及其相互關係。例如,&ldo;夢,臥而以為然也&rdo;, 就是從其內涵本質的規定上,反映了認識物件的存在狀態。&ldo;久,彌異時也。&rdo;就是從其外延範圍的規定上,說明瞭認識物件的存在界限。攻和誅其內涵規定不同,但有聯絡。馬和白馬其內涵規定有聯絡,但存在差異。下面舉例子以進一步的說明:概念的內涵定義以揭示事物物件的本質特徵為主要內容,以舉實來正名。&ldo;中,同長也。&rdo; &ldo;中。心自是往相若也。&rdo; 墨子提出的&ldo;中&rdo;名,用幾何學的觀點看,就是對稱中心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