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頁(第1/2 頁)
2 《清世祖實錄》卷十九。
第二節 清兵的濫殺無辜百姓
清廷統治者從努爾哈赤、皇太極到多爾袞,都以兇悍殘忍著稱於史冊。
&ldo;順我者昌,逆我者亡&rdo;這句話對他們不完全適用,因為他們的做法通常是
&ldo;城門失火,殃及池魚&rdo;。就是說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後不分軍民,不論
參與抵抗或未參與抵抗,通通屠殺或掠取為奴婢。努爾哈赤在遼東的屠戮漢
民,皇太極時三次深入畿輔、山東等地的屠殺搶掠在許多方誌中有明確記載,
連經歷了文字獄鬧得最厲害的乾隆時期的御用文人紀盷也在《閱微草堂筆
記》裡透露了他一家在清軍屠刀下的遭遇1。多爾袞進關之初,為了取得漢族
官紳的支援曾經一度有所收斂。從順治二年四月遣兵南下開始即以民族征服
者自居,殺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慘絕人寰的屠城悲劇。&ldo;揚州十日&rdo;、&ldo;嘉
定屠城&rdo;因為有專書記載為人們所熟知。此外像1649 年(順治六年)鄭親王
濟爾哈朗佔領湖南湘潭後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總兵姜瓖為首的山西反清運
動,不僅大同全城軍民屠戮殆盡,&ldo;附逆抗拒&rdo;州縣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殺;
1650 年平南王尚可喜與耿繼茂攻克廣州時的屠城,這類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
中屢見不鮮,充分暴露了滿洲貴族標榜的&ldo;弔民伐罪&rdo;的偽善。順治六年正
月,多爾袞道貌岸然地說:&ldo;君,父也;民,子也。父殘其子,情理之所必
無。況誅戮所以懲有罪,豈有無故殺人之理?自元年以來洗民謠言無時不有,
今將六年矣,無故而屠戮者為誰?民肯從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釋。&rdo;2幾天之
後,他就&ldo;諭大同城內官吏兵民人等曰:姜瓖自造叛逆大罪,搖惑眾人,誘
陷無辜,爾等被圍城中,無所逃避。止因姜瓖一人作惡,遂致無罪眾人同陷
死地。朕命大軍圍城,築牆掘濠,使城內人不能逸出,然後用紅衣火炮攻破,
盡行誅戮&rdo;3。同年二月,&ldo;兵部以總兵官任珍陣獲偽官兵四十九名,俱撫養
不殺奏聞。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撫之以示恩,抗者殺之以示懲。如此則人
皆感恩畏死求生而來歸矣。今平西王等將陣獲之人撫而不殺,此事甚不
合理。爾部其移諮平西王吳三桂、墨爾根侍衛李國翰知&rdo;4。古語云:&ldo;殺降
不祥。&rdo;清軍往往以&ldo;惡其反側&rdo;等藉口將來降軍民屠戮一空。順治八年福
臨親政以後,把各地屠戮無辜的責任全部推到多爾袞身上,說:&ldo;本朝開創
之初,睿王攝政,攻下江、浙、閩、廣等處,有來降者,多被誅戮。以致遐
方士民,疑畏竄匿。&rdo;1實際上,清兵的濫殺無辜根源於滿洲貴族的迷信武力
和民族歧視,多爾袞不過是他們當中的代表人物罷了。在清廷上同多爾袞爭
奪權利的&ldo;輔政叔王&rdo;鄭親王濟爾哈朗統師出征時表現出同樣的野蠻,就是
一個證據。只是因為這種瘋狂的屠殺政策不僅沒有嚇倒漢族人民,反而激起
更加頑強的抵抗,清廷在屢遭覆師失將之後,才被迫在政策上作出部分調整。
1 紀■《閱微草堂筆記》卷二十一《灤陽續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