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頭顱藏在三寶殿(第1/3 頁)
福建省福寧州福安縣,住著一戶貧窮人家,戶主章達德,妻子黃蕙娘賢良淑德,膝下育有一女玉姬,天生孝順。達德的弟弟章達道家境殷實,娶妻陳順娥,性情貞靜嫻雅,另納妾室徐妙蘭,雖然二女貌美如花,但均未誕下子嗣。不幸的是,達道年僅二十五歲便撒手人寰。
達德見弟弟去世,覬覦其豐厚家產,加之考慮到弟媳陳順娥年輕無子,便時常委託順娥之兄陳大方勸說其改嫁他人。然而,順娥深愛亡夫,執意要將陳大方之子元卿過繼為嗣,繼承夫家血脈,誓死不改初衷。達德對此強烈反對,認為異姓之子無權承繼章家香火,雙方爭執不下。陳大方對達德的自私與無情深感憤怒,心中對他充滿怨恨。一場圍繞家族財產與血統延續的紛爭,在章、陳兩家之間悄然展開。
每月初一、十五及亡夫忌日,陳順娥總請龍寶寺僧人一清到家中誦經超度,兩人時有交談。一清內心卻揣測章娘子對自己有意,屢屢欲挑逗試探。一日,順娥又派人請一清來家誦經,一清讓來人先行,自己稍後趕到。抵達順娥家時,見四下無人,他徑直闖入順娥閨房,低聲調戲道:“娘子頻頻邀我前來,莫非對我心生憐愛?今日若能成全小僧,實乃大恩大德。”
順娥生怕被婢女撞見,有辱清譽,低聲喝斥:“我只請你來誦經,哪有其他意思?速速離去!”一清卻越發放肆:“娘子無夫,小僧無妻,若能結為秦晉之好,豈非兩全其美?”順娥怒道:“原以為你是正人君子,竟說出如此汙言穢語。我這就叫族長大伯教訓你!”一清色膽包天,威脅道:“你若執意不肯,我這裡有刀。”順娥毫不畏懼:“你要殺便殺,我堂堂正室,豈容你輕薄?”言畢欲離房而去,卻被一清揮刀砍倒,當場殞命。一清取下房中衣物包裹順娥頭顱,藏入經擔內,然後淡定走出門外,高喊:“章娘子!”無人應答,他又連叫數聲。
這時,徐妙蘭聞聲走出,說道:“今日正要點燈誦經,我去叫小娘。”她走進房內,赫然發現主母倒在血泊之中,驚恐萬分,衝出房門大喊:“不好了!小娘被人殺了!”相鄰而居的達德夫婦聞訊趕來,只見屍首無頭,震驚之餘,遍尋無果,只發現經擔先已放置在廳內,而一清則獨自站在院外。眾人未曾想到,頭顱竟藏於近在咫尺的經擔之中,真是“最危險的地方往往最安全”。
達德怒斥一清,取消誦經,命其離開。一清挑起經擔,將頭顱轉移至龍寶寺三定殿後的隱蔽處,自此消失無蹤。徐妙蘭趕緊派人通知陳大方,此事傳出,外人紛紛猜測兇手是章達德。陳大方悲憤難耐,徑直前往包巡按處狀告達德,要求查明真相,嚴懲兇手。一場因僧人邪念引發的命案,使得章、陳兩家再起波瀾,而真正的殺人兇犯,此刻正逍遙法外。
包公收到陳大方的狀紙後,批示府衙對章達德進行審訊。知府依命將達德拘捕,質問道:“陳順娥是何時遇害的?”大方答道:“是在早飯後,白天哪有賊人敢殺人?況且達德左鄰有門相通,只有他才能行兇,並將頭顱盜走。如果是外賊,怎麼可能無人察覺?”知府又問:“陳家可有僕役丫鬟?”大方解釋:“我妹妹性情貞烈,家中並無僕人,只有一名妾室徐妙蘭。若是妙蘭所為,也斷然藏不住頭顱。”知府見大方言辭條理清晰,便對達德施以夾棍,逼其認罪,但達德堅決不承認。審訊完畢後,知府將案卷呈報給包公。包公再次批示,要求縣衙詳細調查陳順娥頭顱的下落,並上報結果。
時任縣令尹知縣,為人貪婪殘暴且無能,只是一味地對章達德嚴刑拷打,限期尋回陳氏頭顱,並哄騙他:“只要你找到頭顱,讓她得以全屍安葬,我就上報文書釋放你。”如此這般,達德在獄中遭受折磨長達一年有餘,家中財物耗盡,妻子黃蕙娘與女兒玉姬只能靠紡織刺繡及親友接濟度日。玉姬孝順,每日親自為父親送飯,每次相見,她都會含淚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