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第2/3 頁)
內閣國防委員會象它的前身德國內閣一樣,在戰爭的頭幾個月裡就失去其審議的作用。事實上,在1939年12月以後,要說召開會議的話,那也是難得有的事。在那個日期以後,每當有法令要公佈時,委員會的成員只不過用書面方式相互聯絡一下。結果是,甚至連透過&ldo;國防委員會&rdo;來管理這一概念最後也被逐步拋棄掉了,因此在戰爭的年代裡,德13國不是象一般所想像的那樣有一個相當正式的政府。事實上,從1940年以後,德國政府已經退化成為一種拜占庭式的朝廷,除希特勒本人掌握的權力外,其餘的實權不是操在國家部長們手裡,而是操在一小撮技術專家、官僚和納粹黨內的&ldo;實權派&rdo;諸如施佩爾、拉默斯和博爾曼這一類人的手裡。
第二節希特勒與將領們
希特勒是在興登堡逝世後,根據1934年8月1日的那道法令接過總統兼總理的雙重職務的。理論上講,這道法令使他成為德國武裝部隊的最高統帥,武裝部隊應立即宣誓對他效忠並無條件地服從他的命令。可是,仍有許多權力,特別是向武裝部隊直接發布命令的權力,依然掌握在國防部長馮?勃洛姆堡的手裡,他在希特勒之下統率著武裝部隊的所有各部門(即海軍、空軍和陸軍)。起先,把軍事方面的這種權力留給勃洛姆堡和他的國防部很合希特勒的意思。一個原因是,他仍然認為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去擔任軍事領袖。同時,在1934年6月30日羅姆事件發生時,他也深信需要保持軍隊的獨立(即便僅僅作為防止黨內再度發生叛亂的保障),因此他堅決站在武裝部隊一方去反對衝鋒隊。他與陸軍達成了一項默契‐‐武裝部隊(第一次)參加1934年紐倫堡納粹黨的大會,便是這項默契的象徵‐‐只要陸軍無條件地支援重整軍備和納粹黨的其他措施,納粹黨將不干涉軍事事務。可是,有兩個因素損害了這項默契:一個是黨衛隊不斷玩弄的陰謀(黨衛隊正在逐步排擠衝鋒隊),另一個是參謀總部的有些成員和象哈默施泰因之流的較老的司令官,對於他們的同事施萊歇將軍和馮?佈雷多上校於1934年被&ldo;清洗&rdo;的事,仍然耿耿於懷。納粹黨與14陸軍之間的默契總算維持了三年半,到1938年2 月初突然終止了,當時德國國防部長勃洛姆堡同柏林的一個妓女結婚,玷汙了軍隊的名譽,因而被迫去職。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