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2/4 頁)
圓滑地承認,缺了吃吃喝喝這一靈魂中最低賤的部分,人也就不能稱其為人。
以“養小”為特徵的飲食審美活動,的確是“我”字當頭的。在每一個“自我之境”裡,包括飲食在內的審美都是一種個別的經驗。只是我們的社會可以有實業家、科學家、陰謀家、野心家以及道學家,卻不能有美食家。這是因為相對科學、陰謀或道學來說,美食家之所以成為美食家所依賴的那些素材和感受,大多都是不具普遍意義的個人經驗。
雖然說對某一術業的專攻都有可能使某人成“家”或者至少成其一家之言,但是飲食作為日常生活裡的一項基本內容,並不足以為成“家”提供有說服力的支援。打個最簡單的比方,吃喝在本質上與排洩無大異,如果說飲食算是身體機能的上游產業,則大小便自然就屬於下游產業,那麼,除了個別的泌尿科醫生之外,又有誰可以自封為“美便家”呢?
飲食以及飲食行為之中儘管還有豐富的社會意義,但是說到底,東西最後還是由自己吃到自己的嘴巴里去的,甘苦自知,如果有人不僅貪吃愛喝且樂於把這種極端個人的肉體經驗拿出來與眾人分享,充其量也就是個吃飽了還愛饒舌的人,這樣的人有可能會因此種異常的饒舌而浪得虛名,說到成“家”,那只是以揭示天地間普遍真理為己任者才能獨享的尊榮。
談到唱歌的經驗,劉歡拿美食家打過這樣一個比方:“過去有一路人,所謂‘美食家’,他們的第一大本領,就是聞見味兒,看見色,一筷子下去就知道這菜的手藝怎麼樣。這本領從哪裡來?從大量的吃的實踐中來。那麼,要給歌把脈,就一定要見過各種各樣型別的歌,突然送到你面前一首,你才能一下子識別出來,然後,才知道他是怎麼個唱法。你要聽得多,這是一個量的積累。如果作為‘美食家’你的舌頭不好,一百個廚師做的一百道魚香肉絲,你嚐起來全一個味兒,這就不行了。”
大概是唱歌和飲食用的是同一個器官,我覺得劉歡的這一段“藝海拾貝”非常到位地揭露了“美食家”之荒謬:就生理層面而言,所謂“美食家”就是一小撮“舌頭號”、即味蕾比別人活躍的人,並且從“大量的吃的實踐中”總結了一些個人經驗。唱歌也是一樣,既要有先天的上好肉喉條又得有後天的豐富積累——分野正在這裡:當一個歌唱家站在臺上向聽眾展示其驕人的天賦和精湛的技藝之際,他就是一個當之無愧的“美食家”,因為他用他個人的“美聲”娛樂了聽眾,一個“美食家”又能為大家做些什麼?當眾表演吃喝或者大談什麼好吃什麼不好吃嗎?若以此營生,“美食家”很快就會餓死。
兔子是動物裡的首席美食家,這是因為它們的口腔裡生長著一萬七千個味蕾,比人類還多出將近一倍。不過這種天賦除了娛樂了兔子自己,使其成為最挑食的動物並且也是最容易被餓死的動物之外,基本上沒有任何意義,更談不上給其他的兔子或者吃兔子的人作出了什麼貢獻。
我注意到,有不少知名的美食家總是謙虛地說,我不是什麼美食家,只是一個饞人罷了。
八旗子弟出身的臺灣美食家唐魯孫先生,一向被親友們稱為“饞人”。他說:“我的親友是饞人卓相的,後來朋友讀者覺得叫我饞人,有點難以啟齒,於是賜以佳名叫我美食家,其實說白了還是饞人。”梁實秋在讀了唐先生的《中國吃》之後著文贊曰:“中國人饞,也許北京人比較起來更饞。”唐魯孫回應道:“在下忝為中國人,又是土生土長的北京人,可以夠得上饞中之饞。”
對此,逯耀東教授評價道:“其實美食家和饞人還是有區別的。所謂的美食家自標身價,專挑貴的珍饈美味吃,饞人卻不忌嘴,什麼都吃,而且樣樣都吃得津津有味。”
儘管大多數領教過京城飲食的廣東人不一定會同意“中國人饞,也許北京人比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