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第2/2 頁)
完那本書之前不再犯。一切要看他自己。如果他想寫那本混蛋書,他會暫時不喝酒,寫完再說。你的要求太過分了。&rdo;
&ldo;事情都湊一起了,&rdo;他說,&ldo;它們是同一個問題。但我大致瞭解了。對你這一行來說太微妙了一些。好吧,再見。我今晚飛回紐約。&rdo;
&ldo;祝你一路順風。&rdo;
他謝謝我,就掛了電話。我忘了說我把他的二十塊錢送給服務員了。我想打電話回去告訴他,又覺得他已經夠可憐了。
我關上辦公室,往維克託酒吧的方向走,想照著特里信裡的吩咐,去喝一杯螺絲起子。中途我改變主意。我的心情不夠感傷。我到羅瑞酒吧喝了一杯馬提尼,吃了一客牛肋眼肉排和約克夏布丁。
回到家,我開啟電視看拳賽。不精彩,只是一群拳師跳來跳去的,他們真該為阿瑟&iddot;默裡【注】工作才對。他們只會出刺拳、蹦上蹦下、佯攻讓彼此失去平衡。沒有一位出拳重得能吵醒瞌睡中的老祖母。觀眾噓聲四起,裁判不斷拍手叫他們進攻,他們卻繼續晃來晃去,慌慌張張,戳出左長拳。我轉到另一個臺,看一出犯罪劇。罪行發生在一個衣櫥裡,劇中的面孔疲憊又太熟悉,一點兒也不美。對話是填字遊戲都不會用的怪字句。偵探用了一個黑人僕役來引進一點喜劇效果。根本用不著,他自己就夠滑稽了。廣告片很爛,連養在鐵絲網和破酒瓶堆的山羊看了都會作嘔。
【注】阿瑟&iddot;默裡:1895年出生於紐約,他17歲開始在夜間教授舞蹈課程。現在世界各地都有阿瑟&iddot;默裡舞蹈學校。
我關了電視,抽一根卷得很緊的長杆涼煙。對喉嚨不錯,是好菸草做的,我忘了注意是什麼牌子。我正準備睡覺,兇殺組的警探格林打電話給我。
&ldo;你大概有興趣知道,你的朋友倫諾克斯兩天前在他去世的墨西哥小鎮下葬了。一位律師代表家屬到那邊參加了葬禮。這回你很幸運,馬洛。下回你千萬不要想幫朋友逃出國了。&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