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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
第十八章《劉志丹》奇案
一九六二年,我國經濟最困難時期剛剛渡過,中共中央於八月在北戴河、九月在北京先後召開了工作會議和八屆十中全會。在這兩次會議上,肯定了經濟形勢的好轉,決定繼續貫徹八字方針,要求全黨為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而繼續鬥爭。這是會議的正確方面。但是,會議也有某些錯誤方面。
當時,彭德懷同志由於對過去誣指他&ldo;裡通外國&rdo;等不實之詞不服面向中央寫了長篇申訴信;在農村,由於經濟困難而在管理體制上出現了&ldo;包產到戶&rdo;的形式,在幹部作風上出現了多吃多佔、貪汙盜竊等不正之風;另外,封建迷信也有些抬頭。對於這些情況,。要是認真調查研究的話,是會作出科學分析的。但是由於&ldo;左&rdo;的錯誤指導,會議片面誇大某些&ldo;敵情&rdo;,把上述一切統統說成是階級敵人的復闢活動,是翻案風,是階級鬥爭尖銳化的表現,因而又重提階級鬥爭,大批&ldo;單幹風&rdo;和&ldo;翻案風&rdo;,並且把社會主義一定階段中存在的階級鬥爭,誇大為貫穿於整個社會主義歷史階段,把剝削階級基本消滅之後的階級鬥爭殘餘形態,誇大為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說階級鬥爭要&ldo;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rdo;。這就使階級鬥爭擴大化的錯誤觀點,更具有理論性和系統性,使康生的思想有了擴散的市場,也為後來發動&ldo;文化大革命&rdo;作了思想理論準備。
在這種氣候下,康生頓時又活躍起來,一心想在&ldo;階級鬥爭&rdo;問題上作文章。他到處搜羅所謂階級鬥爭的&ldo;典型&rdo;,以達其害人的目的。小說《劉志丹》就是他藉以製造冤案的材料之一。
《劉志丹》是一九五六年開始醞釀的。當時,工人出版社為了對工人進行革命傳統教育,擬定了一個出版烈士傳記和革命回憶錄的選題計劃。小說《劉志丹》就是這個計劃中的選題之一。作者李建彤,最初考慮這題目太大,而自己思想、藝術準備不夠,特別是同劉志丹相連的是一段極其複雜的鬥爭歷史,是否應約有些猶豫。後經工人出版社的同志的動員,方才答應下來。本來一部藝術作品的寫作和出版,特別是以革命烈士為體裁的作品,應當得到黨和國家的幫助和支援,不會受到阻撓和破壞。這是毋庸置疑的社會主義的文化政策。一些熟悉劉志丹同志業績的老同志,最初並不知道李建彤應約寫《劉志丹》之事,但當他們知道李建彤決心要寫,並已積極蒐集材料時,他們都高興地鼓勵作者寫好。作者經過兩年準備,於一九五八年開始動筆。一九五九年夏,當作者寫出第三稿時,出版社就想公開出版,但是習仲勛同志認為沒有寫好,給否定了。後來,作者又接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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