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2/4 頁)
的侮辱。迄今為止,儘管尚無任何實驗室資料證明野生動物的肉質裡珍藏著五穀雜糧所不具備的特殊養分,抑或同一種動物在野生狀態下必馴化狀態下更具營養而且更容易被吸收,但是,廣州人對野生動物的口腹之“愛”,卻越來越是狂野,甚至甘冒吃官司的風險。
在我看來,吃野味之動機比想象的要複雜得多,實在不是“營養”、“好奇”或“顯富”所能概括的,更不是靠一句“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就能說服的。
人為什麼要吃野味?野生動物為什麼會讓人覺得比較滋補?我翻了一些書,觀察了一些場面,問了一些人,也問了我自己,最後得出以下四點結論:
一、野生動物,顧名思義即是野生野長,採日月之精華,納天地之靈氣,就體質和肉質而言,其與家養動物之間的區別,猶如山野之人與城市居民的健康狀態,這個道理,是那麼樸素直觀,那麼不言而喻。現在廣州市面上流行的“走地雞”,其實並不是野雞,而是在半工業化和半野化(或仿野化)環境下養殖出來的雞,儘管如此,“走地雞”還是大受顧客歡迎,並且能賣出高價。“走地雞”讓顧客感受到的這番喜悅,其實與一個擁抱著參加暑期野營軍訓歸來的子女的家長之欣慰,並無本質差異。
二、野生,而且稀有,因而更形珍貴。就消費行為而言,即是有意識地拉開距離:豬肉人皆得吃,惟我偏能食豬之在野者也。進食野生動物給人帶來的快感,就建立在這種差別之上,亦即周作人所言:“一心想吃個別的肉。”如果你的思想不通,不妨換個角度捫心自問:為什麼你可以接受野生動物園的門票比普通動物園貴呢?
三、於情於法愈不容,就愈發地有一種觸犯禁忌的快感,家花不如野花香,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都是“野意”在起作用。
四、廣東人喜食野生動物之生猛。生猛是廣東人對食物的獨特看法,“生”就是“活”或“活力”,這個不難,就野生動物而言,要害乃在於“猛”。比方說,一隻雞,也是活生生的,但感覺上它就是欠一點火候,欠了野雞的“猛”。“猛”是區分野生與家養的關鍵指標,比之於人,大概就是李漁所說的“態”:“令人思之不倦,甚至捨命想從者,皆‘態’之一字為祟也。”正是一種野態,使野生動物變成了野生尤物。
假設野生動物的確滋補,那麼,作為飯桌甚至筵席之上的一道大菜,味道也是必須被考慮到的一個因素。否則,不管它有多野,畢竟不可稱其為“味”。
進食野生動物的動機雖然各有不同,但是,凡吃過野味者甚至都會承認,大多數的野味,其實並不好吃。大體而言,除了野兔(與家兔分屬兩個品種)和野鴨、野豬以及珠江三家洲特有的禾花雀之外,其餘的,例如廣州常見之烏龜、果子狸,穿山甲之類,滋味根本超不過豬牛羊這等馴養之肉。即使是眾口稱頌的果子狸,也不會勝過羊脯。
事實上,大部分的野生動物不僅肉質粗,而且帶有濃重的腥羶,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的。至於巨蜥、貓頭鷹之類的“上品野味”,其味道就更沉重了。
貓頭鷹的烹法,就是加藥材熬湯,那一鼎顏色可疑的黑湯,除了能為口腔帶來一絲若有若無的陌生感之外,剩下的就全是藥味了。
當然,野生動物基本上是一種“別問味道看療效”的食物。以貓頭鷹為例,據說療效主要是明目。《本草綱目》則說,去毛去腸,油炸,食而能治瘧疾,其肝則為法術家所用。儘管人們普遍相信,迄今為止治療瘧疾最有效的藥物依然是奎寧,不過因貓頭鷹有驚人的夜視能力,故“明目”這種象徵性的暗示,與驢鞭壯陽、虎骨強關節一樣,不失為一種可愛的思維方式。是啊,“良藥苦口”,如果貓頭鷹湯真的像雞湯那麼好味,我們反倒要懷疑它的療效了。
保護野生動物以及禁食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