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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耶穌也沒有將摩西十誡之中的宗教典章廢掉,而是同樣地上升為善的真理,這就是愛人如己,因而只有當一個人能夠放棄一切世俗的利益與偏見時,才能夠充分地體現出唯一的善,成為一個完全人。在這裡,愛人是成為完全人的根本,而愛人如己則是成為完全人的行動,因而唯一的善就是愛,從愛人的基點出發去愛人如己!當然,達到愛的境界的唯一宗教前提就是必須跟從基督耶穌,這是最大的誡命!
&ot;有一個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ot;因此,最大的誡命首先就是要愛上帝,這種愛就是虔誠地信奉,體現出唯一的善,愛成為上帝與人之間立約的基礎;其次就是要愛人,這種愛就是愛人如己的行動,顯現出唯一的善,愛成為基督耶穌與人之間立約的現實。於是,愛成為上帝之道的絕對真理:在愛上帝的前提之下,每一個人都應該去平等地愛每一個人,世界將因之而充滿愛,&ot;天國就在你們心中&ot;!
所以,&ot;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很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門徒聽見這話,就稀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到什麼呢?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但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ot;
在這裡,財主的形象,在實際上,就是對不能撇下一切而跟從基督耶穌這樣的人的一個比喻,因而跟從基督耶穌的完全人,在放棄人間的一切的同時,就能夠得到天上的一切,而百倍的回報就是進入永生的天國。就這樣,人們心中的天國與上帝所在的天國重合。顯然,放棄一切世俗的利益與偏見,固然對於淨化人的靈魂,達到愛的最高境界是不可缺少的;可是,要是世上所有的人,為了進入天國而放棄一切的話,那麼,從此以後人在大地上也就不復存在了,事實上也就將導致上帝與人之間立約的消解,甚至消失,從而形成一個關於天國的悖論。
然而,早在這一悖論可能形成之前,耶穌就以基督的方式進行了消除:&ot;我又告訴你們,凡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ot;這就是說,除了人們心中的天國與上帝所在的天國之外,在大地上將出現一個人間的天國。
如果將人們心中的天國視為對於天國的絕對信仰,如果將上帝所在的天國視為對於天國的永恆理想,那麼,大地上出現人間的無國,也就是對於天國的可能追求,從而自然而然地將人們心中的天國與上帝所在的天國完整地融為一體:對於天國的信仰與對於天國的理想將成為實現人間天國這一追求的現實過程,而基督耶穌正是以救世思想來體現出上帝與我們同在的。這樣,上帝之國將是信仰的天國、追求的天國、理想的天國這三者所共同建立起來的,因而人走向上帝之國,就不僅僅是個人將得救的福音,而是成為所有人都將得救的福音。
因此,人世間的一切人要充滿愛心,要堅持信仰、堅持追求、堅持理想,只有這樣,才能夠最後得救,這正如耶穌對他的門徒所說:
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