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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水客”型別呈多樣化,主要有三類。一類是職業“水客”,每日進出境次數在10 次左右,最多的每日可達20 餘次。這部分“水客”海關有備案資料。第二類是業餘“水客”,由於老“水客”已被海關記錄在案,走私風險加大,“水客”頭目僱用沒有查獲記錄的新“水客”,企圖矇混過關。此類“水客”大多工作在香港,居住在深圳,利用上下班往返深港兩地的機會,幫人夾帶私貨過關,賺取“外快”,這類“水客”大多為“生面孔”,查緝難度較大。第三類是“國際水客”,這類“水客”身份比較特殊,他們一人持有幾本甚至十幾本有效護照,專門從事走私活動。這部分國際“水客”,已發展成組織嚴密的“水客”團伙,實行一條龍作業。
從“水客”案件涉案人員情況看,近七成為香港居民,大都是無業人員,受僱於“水客”走私團伙,以掙“帶工費”謀生。以手機走私為例,走私團伙在國外或中國香港地區收購新舊手機後,交給“水客”頭目(每部40 元的帶工費),“水客”頭目再分派給其僱用的“水客”,每走私成功一部手機,“水客”頭目給“水客”20 元帶工費。“水客”成員間互不認識,團伙頭目與“水客”頭目、“水客”
頭目與“水客”之間,實行單線聯絡,電話指定交貨。“水客”團伙頭目在境外掌控走私情況。
“水客”走私物品種類繁多,主要有以下幾類:一是高、精、尖端科技產品。內地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通訊產品、高檔電子產品的需求量日趨增大,這些產品境內、外差價較大,是走私的熱門物品。
二是貨幣及有價證券。近年來,進出境旅客違規超帶貨幣等有價證券情況一直突出,主要是現行的外匯管理政策限定了外匯交換,部分貨幣資金便透過走私方式出境。深港兩地“地下錢莊”的存在,造成走私貨幣出境現象突出,不法商人、*分子將國內非法所得透過“地下錢莊”偷運出境。。 最好的txt下載網
深圳口岸“水客”現狀(2)
三是智慧財產權類商品。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起步較晚,存在薄弱環節,“水客”走私侵權、假冒物品進出境,牟取利潤。
四是政治類及*類非法出版物。境外敵對勢力利用“水客”攜帶境外報刊、影視宣傳製品,甚至*物品、反動物品入境,侵蝕人民群眾的思想,同時,也誘發犯罪,造成社會不安定,危害國家政治穩定。
五是毒品、精神藥物。
“水客”組織呈現職業化、智慧化、集團化、多國化的發展趨勢。“水客”和“化整為零、螞蟻搬家”式的走私活動背後,有走私集團在幕後操縱,形成“發、運、儲、銷”一條龍的團伙作業,分工明細,一環扣一環。為逃避海關打擊,形成一套“走私模式”。他們僱用清潔工、售貨員望風,觀察海關關員的工作情況(如當班人員、現場查驗情況、交接班時間等),用無線電話通報給“水客”;僱用熟悉海關的“智慧團”,研究海關的法規和制度,鑽海關監管空子,逃避法律制裁。如“起刑點”、調查程式,如何統一口供,在接受海關處罰告知時,如何阻撓執法等。此外,走私團伙為逃避海關打擊,不斷變換境內收取私貨的地點,由大批次運送改為小批次拿走,實施“零庫存”,使海關難以準確摸清“水客”窩點,難以繳獲大量私貨。
“水客”攜帶貨物價值接近海關處罰點,即使被查獲,也難以處罰。由於私貨流入市場速度快,點多面廣,難以收集足夠的實物證據對案件準確定性,又由於“水客”和接貨人自知責任不重,能夠統一口徑,對抗審訊,因此,難以獲取有利線索展開偵查。
“水客”流動性強,隊伍龐大,查獲一個或幾個“水客”,對“水客”團伙不會造成影響。“水客”團伙還不斷僱用一些過境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