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部分(第1/5 頁)
中早就有了蘇聯式的集體農業。《**》雜誌主編**說:
**:“如果說一些農民開始不清楚,**自己是很清楚的。它從來就沒有打算使農民成為小私有者。它的目標還是要集體化。”
1949年3月,毛/澤東在**七屆二中全會的報告中說:“佔國民經濟總產值百分之九十的分散的個體的農業經濟和手工業經濟,是可能和必須謹慎地、逐步地而又積極地引導它們向著現代化和集體化的方向發展的,任其自流的觀點是錯誤的。必須組織生產的、消費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縣、區的合作社的領導機關。”
*貧農致富後不願集體化*
土改以後,中國農業生產迅速恢復和發展,1952年的農業總產值比1949年增長53%;農村人均消費糧食達到440斤,比1949年提高16%;一部分貧農發展成富裕中農,並且向富農方向發展。
這本來是好事,但是**一些官員感到不舒服。例如,1951年4月,**山西省委向**中央報告說,一部分貧農致富,不願意參加農業互助合作,影響了互助組的存在和發展。山西省委主張加強互助組,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動搖、削弱和取消農民的個體私有制。
*毛劉分歧*
**領導人**和**華北局認為,《共同綱領》規定保護農民土地所有權,因此批評山西省委急於搞合作社“是一種錯誤的、危險的、空想的農業社會主義的思想”。毛/澤東卻不以為然,在1951年7月表態支援山西省委。他反問**和**華北局負責人道:“為什麼不能動搖私有?保護之就不能動搖之?”
*官員以危言相逼農民以逃荒抗議*
1951年9月,土改運動尚未結束,**中央便召開了第一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透過《**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互助合作運動正式開始,各地開始強迫農民加入合作社。有些**基層官員對農民說:“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看你走哪條”,“誰要不參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農、資產階級、美國的道路”。
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曾經擔任**中央農村工作部秘書長的杜潤生說:“土改才結束,農民正想在分得的土地上好好經營一番。這個時候,卻叫他們帶上土地、農具參加集體,一般農戶並不自願,於是殺雞宰羊、殺牛賣牲口、逃荒。”
*毛/澤東反左*
當時,農業合作化還只是毛/澤東的一個遠景目標,需要逐步過渡。1952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說:所謂逐步者,共分15年,一年又有12個月。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過渡。他還提醒要“確保私有財產”,因為中農怕“冒尖”,怕“共產”。
在1953年3月19日為**中央起草的檔案中,**承認,“無論在老區(如華北等地)或新區(如四川等地),均已發生了左傾冒進的嚴重現象”,“用行政強力和政治威脅的手段來強制農民組織農業生產合作社,違反了自願、互利和民主原則”,“造成生產上的損失”。
**指出:“我國目前在過渡時期,在農業生產方面,除國營農場外,還不可能施行統一的有計劃的生產,不能對農民施以過多的干涉。”
3月24日,**在《**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中特別補充說:“在解決了有關農業互助合作的許多問題之後,要充分地滿腔熱情地沒有隔閡地去照顧、幫助和耐心地教育單幹農民,必須承認他們的單幹是合法的(為共同綱領和土地改革法所規定),不要譏笑他們,不要罵他們落後,更不允許採用威脅和限制的方法打擊他們。”
*廣收糧出低價起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