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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後來……&rdo;
話說到這裡,被徐副市長給接了過去,隨後說道:&ldo;後來馬向陽就徹底的喪失了理性,他要王群繼續找出來最後一名女孩兒,他相信自己只要湊齊了十二個人,就一定能夠長命百歲!&rdo;
&ldo;但是這個時候王群害怕了,因為他覺得馬向陽已經瘋了,於是就百般的勸說,說這樣作孽是要遭報應的,那些女孩兒會來索命的!&rdo;
&ldo;馬向陽為什麼要堅持找出來最後一個女孩兒,就是因為他害怕會被冤魂索命,或者說他相信只要跟最後一名女孩兒交歡之後,就能保住自己的命!&rdo;
&ldo;但是王群是真的怕了,所以這次沒有再聽馬向陽的,而是千方百計的想要阻止,這封懺悔書也就是那個時候交給馬向陽的!&rdo;
&ldo;當馬向陽看到這封懺悔書的時候,終於醒悟了過來,明白自己犯了大的罪,於是將那頭皮懸掛在了電扇上面,在與那些女孩兒交歡的床前,選擇了自殺!&rdo;
&ldo;兇手因為承受不了巨大的心理壓力自殺能說的通,畢竟以前就有這樣的案例,可馬向陽家中的小手印,以及指甲裡面的新生兒皮屑組織,似乎仍然是說不通的啊?&rdo;
我可以相信馬向陽是自殺,畢竟案發現場除卻孩子的手印,以及馬向陽左手指甲裡面的新生兒皮屑組織之外,就再也沒有了第三人的痕跡。
而一個三四歲的孩子跟一個新出生不久的嬰兒,是絕對沒有辦法將馬向陽給殺死的,那他們為什麼會在案發現場留下痕跡呢?
&ldo;這個問題,在這本筆記之中也有著記載,你自己看吧!&rdo;王副廳長說著的時候,已經是將那個筆記本扔到了我的面前。
我必須要弄清楚這兩個疑問,於是就翻看了起來,而正如王副廳長所說的一樣,這上面的確是記在了那痕跡出現的原因。
首先解釋的,是馬向陽的之家裡面為什麼會有新生嬰兒皮屑組織的原因,那不是屬於別人的,而是屬於他自己孩子的。
案發的最初,馬磊就對我說過,馬向陽一共有過三個女人,第一個前妻離婚之後已經不來往了,第二個許憶三年前出國了。
至於最後一個,則是在不久之前為他生下了一個孩子!
根據王群的筆記,馬向陽在與那些女孩兒交歡的最初,與他現任的妻子還是頗為恩愛的,不然他妻子也不會懷上身孕。
但是後來他們的關係就越來越緊張了起來,到了最後妻子更是一氣之下搬到了孃家去住,就連分娩之後,也沒有搬回來。
當馬向陽真正的醒悟了之後,他知道自己的罪行是絕對沒有活路的,於是就想著在自殺之前,去跟自己的妻女團聚一番。
但是,這遭受到了他妻子的拒絕,兩人並且因此爆發了激烈的爭吵,以至於在搶奪孩子的時候,不小心劃破了孩子的胳膊。
&ldo;蘇隊,你們核實的情況是這樣嗎?&rdo;
我所問的不僅僅是馬向陽跟他妻子爭吵傷到孩子事情,更是馬向陽指甲內新生兒皮屑組織,是不是跟他的女兒dna契合。
&ldo;一切都屬實!&rdo;蘇沫點點頭。
&ldo;好吧,這樣來說,的確是能夠解釋他指甲內的皮屑組織,唯一解釋不通的,就剩下那個三四歲孩子的手印了!&rdo;我繼續翻看著。
這一點,筆記本上面記載的同樣很清楚,爭吵過後馬向陽達到了看女兒最後一眼的目的,所以就了無牽掛的回到了華光路十八號別墅。
在回去的路途之中,馬向陽跟王群說出了自己想要自殺的打算,並且勸說王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