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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思緲蹙緊了眉頭。
&ldo;也就是說,兇手一定是先殺了一個,隔一段時間之後殺了第二個,這就牽涉到哪個女孩先遇害的問題。我們假設兇手先殺死的是楊某(遭肢解者),兇手將她的屍體搬進浴盆,這時王某(被砸爛頭者)回來了,兇手開門讓她進來……從現場圖片不難看出,站在門口完全可以清晰地看到主臥門口的地面‐‐即便是警方進入現場時,都能看到那裡大片乾涸的血跡,血腥氣想必也很濃重‐‐王某也一定能看得見、聞得到,那麼,為什麼她還要進屋?為什麼她還要在進入主臥後才慘遭殺害?&rdo;
劉思緲想了想:&ldo;也許……當時是晚上,黑著燈,或者她是被兇手脅迫進屋的?&rdo;
&ldo;黑著燈的話,王某走過主臥門口時,應該會不小心踩到血跡,並形成拖曳痕跡,可是你看那片血跡,並沒有踩踏和拖曳的跡象。假如她真的是受了脅迫,不得已從門口走進室內,兇手應該端著一支槍而不是一把錘子。&rdo;呼延雲說,&ldo;那是坐檯小姐,什麼大場面沒見過,一把刀子都未必能讓她就範,更別提一把錘子了。&rdo;
&ldo;假設兇手先殺死的是王某,後殺死的是楊某呢?&rdo;
&ldo;好吧,我們就來把你這個假設具體一點。&rdo;呼延雲道,&ldo;兇手先在主臥殺死了王某,這時楊某回來了,兇手開啟門讓她進來……下面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兇手走在前面,楊某走在後面,一進主臥,看到王某的屍體,楊某轉身就跑,卻被兇手追上去,一刀砍死‐‐但這個假設完全不成立,因為案情概要上明確指出‐‐楊某根本沒有逃跑或搏鬥痕跡。她是在一種非常放鬆的情況下,被身後的人一刀砍死的。&rdo;
&ldo;那就是楊某走在前面,兇手走在後面。&rdo;劉思緲說,&ldo;楊某一進主臥,看到王某的屍體,這時兇手抽出藏在衣服裡的菜刀,對她劈頭砍下。&rdo;
&ldo;這就更不可能了。&rdo;
&ldo;為什麼?&rdo;
&ldo;因為屍體的方向不對。&rdo;
&ldo;屍體的方向?&rdo;
&ldo;按照你的這個假設,楊某在前,兇手在後,那麼楊某被砍死時,倒地的狀態一定是頭朝門裡,腳朝門外‐‐而事實上,楊某的屍體卻是頭朝門外,腳沖門裡的。&rdo;
劉思緲恍然大悟:&ldo;既然兩個女孩不是同時被殺的,而被殺的先後順序又都違反邏輯,那是怎麼一回事啊……等一下,我懂了!從現場的種種跡象可以推斷出,兇手和這兩個女孩是認識的。那麼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兇手和兩名死者中的某個人是同謀,他們聯手殺死了其中一個女孩,然後兇手又出於什麼原因殺死了自己的同謀。這樣才能解釋楊某在非常放鬆的情況下遇害,或者王某無所顧忌地跨過楊某的血跡……&rdo;
&ldo;我認為,根本沒有什麼同謀。&rdo;呼延雲突然說。
&ldo;啊?&rdo;
&ldo;假如王某是同謀,搬運、肢解楊某的屍體是個大工程,她不可能不幫兇手,可是你看她遇害時的衣服,除了被害時的噴濺型血跡以外,上半身和褲子的大部分都很乾淨;假如楊某是同謀,恕我直言,我很難相信一個懷孕的母親眼睜睜看著殺人和分屍,何況懷孕三個月以內正是孕期反應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