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她去衛生間了,有什麼我可以轉達(第1/2 頁)
“刪什麼影片?”
見車泰秀裝傻,林允兒又不好直接說她唱歌的影片。
坐在林允兒左側的沙發上,車泰秀默默點開手機相簿。
毫無準備的情況下,林允兒聽到了自己的聲音,再然後是夾子音歌聲。
“把影片刪了”
說著,林允兒就要去奪車泰秀的手機。
車泰秀早就猜到了林允兒要來搶手機,嘿嘿笑著起身就跑。
林允兒抿嘴咬牙追著車泰秀,兩人就繞著辦公室跑了好幾圈,單手叉腰,林允兒喘著粗氣:“你到底要怎麼樣才會刪掉影片”
話音剛落,林允兒又聽到了那句:“全世界最帥的張偉歐巴,生日快樂,我愛你。”
“車泰秀!!!”
關掉影片,把手機塞進了褲兜裡,兩人隔著三米的距離,車泰秀緩緩開口:“你怎麼了,不是說好了一起賺錢的嗎?”
“賺什麼錢,刪掉影片。”
“刪?也不是不可以,給我一億我馬上刪”
林允兒氣呼呼的懟著車泰秀:“錢錢錢,你就知道錢,你不刪是吧,好,隨便你了,只要影片流出,我第一時間會起訴你侵犯個人隱私權和肖像權。”
車泰秀下意識的開口道:“根據憲法第三十七條基本許可權制條款,為國家安全和公共福利等需要,個人的隱私權受到一定限制,在司法實踐中透過比例原則和法律保留原則等具體確定隱私權保護範圍”
“憲法第十七條規定一切國民具有其私生活的秘密和自由不受侵害的權利,但並不適用於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條件狀況。”
“簡單來說,這段影片裡出鏡的只有你一個人,且出鏡前我們已經達成了共識,故,這並不構成侵犯個人隱私權的罪責,至於肖像權,根據……”
林允兒直勾勾的盯著車泰秀。
眼前的車泰秀侃侃而談的都是些什麼啊,憲法,民法和商法,林允兒完全聽不懂。
但這並妨礙這一瞬間車泰秀在林允兒眼中散發著光芒的樣子。
他說這些時候表情非常自信從容,眼神堅定,和之前無恥色眯眯的樣子截然不同。
甚至林允兒在想這根本就不是一個人。
等車泰秀說完,林允兒發自內心的問著:“剛才你說的都是法律嗎?”
“恩”
“你怎麼知道這些法律的,不是,你是怎麼背下這些法律條款的,一共說了三條?”
車泰秀見林允兒吃驚的表情立刻裝了起來:“三條?加上引用的相關憲法條款,我一共說了五條。”
“所以,你為什麼……”
“我,車泰秀,雖然現在是記者,但是,算了,跟你說這些也沒用。”
“什麼,到底是什麼,你跟我說說啊。”
車泰秀撓了撓頭:“想知道?”
“恩”
“這可是我的秘密”
林允兒遲疑了,秘密的話,她也不好追問啊。
話鋒一轉,車泰秀說著:“不過你想知道的話也不是不能告訴你。”
“你願意告訴我?”
“也不能白告訴你。”
第一反應,林允兒問道:“這次又要多少錢?”
搖動食指:“什麼錢不錢的,我就那麼愛錢嗎,話說回來都八點多了我還沒吃飯,如果你請我吃飯的話我就告訴你。”
吃飯可以,林允兒也沒有吃飯就從宿舍跑出來了。
問題是去哪裡吃,吃什麼。
她好歹也是公眾人物,人多的地方肯定不能去。
車泰秀也清楚,所以他和林允兒吃飯的地方就在樓下十字路口左側的傳統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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