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李無劫的奇思妙想(第1/2 頁)
“你們好好養傷,在聖城四處逛逛,最近獵魔團入選馬上就要開始了,你們可以去看看各大聖殿的比賽。”
“入選賽是允許普通人觀賽的,但是真正的內部比賽就不行了。”
“你們抓緊這個機會,去熟系一下其他聖殿的戰鬥模式,這對你們四年後的那次比賽有很大的幫助。這裡的比賽和你們在修城看到那種小打小鬧的比賽可不一樣,是六大聖殿的年輕一代精英的比拼。”
“觀察他們的戰鬥,學習一些戰鬥機巧還是很有必要的。”
聽到技巧這兩個字,李無劫下意識的一抖。
“給。”
玄衣大方的把一袋金幣扔在桌上:“裡面有一百金幣,夠你們花的了。”
“老師,這個給你。”
李無劫把監查使用來賄賂他的空間戒指交給了玄衣,這東西上交是汙點證物,不交那是受賄,自己這邊理就少了一點。
看著匆匆離去的玄衣,司馬仙毫不猶豫的把金幣袋給拿了過來。
之前賣出去的魔族屍體司馬仙只要了三隻魔狼人的錢,貝塔飛魔的錢一枚金幣都沒拿,看著這有著自己四分之一身家的金幣,司馬仙毫不客氣的笑納了。
“你們說那個老混蛋得是個什麼下場?”
“監查使翫忽職守值,致獵魔團參賽人員重傷,判五十年的戰役吧。”
戰役,白話的解釋就是戰場勞役,高階的職業者可以選擇參加前線的戰鬥獲取大量的戰功,也可以在後方參與教導後輩這種文職工作。
而服戰役者,必須參加前線最危險的正面戰場的戰鬥,同時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也沒有任何的戰功可言。
這也是因為前線戰事時常吃緊而導致的刑法。
五十年,足夠他熬到戰死或者老死前線了。
一個六階的,六十多歲的召喚獸,大機率是沒希望能活到一百二十歲的。
亂世當用重典,在聖魔大陸這種常年打仗的環境下,聖盟的法律格外的嚴格,給死刑犯一個體面的死法已經是最大的溫柔了。
“那我們接下來去哪裡?”
“距離開賽還有兩天,正常的參賽選手現在應該在準備比賽吧。”
“找個地方修裝備吧,聖城作為首都,有很多的鍊金大師,讓他們把你的棍子修補一下。然後咱們看看能不能想辦法搞點好裝備。”
李無劫亮了一下魔晶卡,說道:“按照咱們哥倆這個打法,不準備三套裝備都不夠用的。”
“三套?”
“嗯,穿身上的,身上裝備的備用裝備,備用裝備的備用裝備。”李無劫看著從戒指裡掏出來的那件已經被燒得破爛不堪的日輝法袍,說道:“下次選拔賽,家裡大機率是沒可能再給我們配上一套了,修城牧師聖殿家業再大也經不起這麼折騰啊。”
“嘿嘿,反正我的棍子是到手了,肯定不用還回去了。”
司馬仙掂量了一下自己的精鐵棍,笑著說道自己這一趟來的不虧。
這也算是一個不成約定的約定,你要是有本事打進獵魔團,那麼身上的裝備自然是不用還的,就當是家裡給你的踐行禮。要是沒進去,但是還有機會,那就先借給你用,要是沒機會進去了,那你就老老實實把東西還回來吧。
雖然精鐵棍還是放在司馬仙手上,但是就算是交回去牧師聖殿大機率是不會去修的。
因為除了司馬仙,整個聖殿聯盟能用上這種武器的都不多。
首先,那沒有200點拿都拿不起來的重量就先把絕大部分低階職業者勸退了,三階以上的騎士大部分的選擇都是劍盾,極少數的標新立異者會選長矛(整個神印王座的故事裡,騎士中就鬼武一個用的盾矛)戰士以盾,刀,劍,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