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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還有著那種酷愛講響亮話的老毛病‐一但是也有著堅強性。
檢察長論證說:被告們對蘇維埃俄國具有危險性,因為他們認為過去所做的一切都縣好事。&ldo;也許某些受審人在安慰自己,以為將來某個時候寫歷史的人會稱讚他們或稱讚他們在法庭卜的行為。&rdo;
還有全俄中執委在審判後所作的決議也指出:他們&ldo;在審判過程中保留了繼續&rdo;進行以往活動的權利。
被告人亨德爾曼-格拉包夫斯基(自己就是法學家)在法庭上表現得與眾不同,他同克雷連科就篡改證人陳述,就&ldo;審判前對待證人的特殊方法&rdo;‐一此句可讀作:就證人事先受到國家政治保衛局的明顯處理等問題進行了爭論(這時全套都已經有了!全套都有了!再抓緊一把就可以達到理想境界了)。原來預審工作是在檢察長(就是克雷連科)的監督下進行的,並且有意識地消除了陳述中個別不一致的地方。也有一些在法庭開庭時才第一次作出的陳述。
當然難免有毛糙之處。難免有疏漏的地方。但歸根結底&ldo;我們應當完全明確和清醒地宣告……我們感興趣的並不是歷史的法庭將怎樣評價我們的所作所為的問題。&rdo;(第三二五頁)
至於毛糙之處我們會加以考慮、加以改正。
但暫時克雷連科為了設法擺脫困境大概是在蘇維埃法學上第一次和最後一次想起了調查這個字眼!在偵查之前的初步調查!瞧,他說得多麼頭頭是道:以前那種沒有檢察長監督的並曾被你們認為是偵查的工作那叫做調查。目前在檢察長監督之下進行的紮好繩頭擰緊螺釘並被你們認為是再偵查的工作這才正是偵查呀!雜亂無章的&ldo;沒有經過偵查檢驗的調查機關的材料,比之偵查的材料&rdo;(如果指導得法),&ldo;其訴訟證據價值小得多&rdo;。(第三二八頁)
真巧妙,可謂天衣無縫。
實事求是而論,克雷連科是應該感到委屈的,他花了半年的時間去準備這次審判,在審判中叫喊了兩個月,還費了十五個小時的勁去唸完自己的公訴詞,而其實所有這些被告都曾&ldo;不止一兩次地落入過肅反機關的手裡,並且是在這些機關具有非常權力的時候;但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他們保全了性命&rdo;。(第三二二頁)而現在把合法地拉他們去槍斃的差事留給了克雷連科。
當然,&ldo;判決應當只有一種一個不剩地全部槍決!&rdo;但是,克雷連科寬宏地附帶宣告,本案畢竟是在全世界注視之下進行的,檢察長所說的,&ldo;對法庭並不是指示&rdo;,如果是指示,那法庭就&ldo;必須遵照執行&rdo;。(第三一九頁)
好一個法庭,如果還需要向它說明這個!……
檢察員提出槍決之後建議被告宣告悔過和退黨。全體都拒絕了。
於是法庭就在自己的判決中表現得肆無忌憚了:它真的不是&ldo;全部一個不剩&rdo;地都宣告槍決,而只是給十四個人宣判槍決。其餘的監禁、勞改營,還有上百人&ldo;另立專案進行審理&rdo;。
讀者,務請記住:共和國的所有其餘的法院都在瞧著&ldo;最高法庭,[它]給他們以指示&rdo;,(第四0七頁)&ldo;高庭&rdo;的判決是被&ldo;當作指示性檔案&rdo;對待的。(第四0九頁)各地還要拓進多少人去這隻有請你們自己動動腦子了。
看來全俄中執委主席團對整個這場審判行使一次改判權是值得的。法庭判決書首先送到俄共(布)代表會議上,會上有人提議以驅逐出境代替槍決。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