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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諷刺道:&ldo;說她不好的可是你自己,你現在改口,是因為她說幫她說話就給錢你是嗎?&rdo;
&ldo;你放屁!是我好賭欠錢了找她要錢,她給了之後我又拿去賭光了,是我該死,她沒做錯。&rdo;
&ldo;不能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俞晴人品不好大家都發現了。&rdo;
俞建興解釋了這些人還這樣詆毀俞晴,他怒火中燒,氣急敗壞地罵道:&ldo;你他。媽。的給我閉上你的狗嘴!都說了她沒錯!她是好人!&rdo;
&ldo;滿口髒話,父母沒素質生的孩子也沒教養……啊!&rdo;
記者的話被俞建興的拳頭打斷,他揮手衝過去打了記者兩拳。
說他可以,說俞晴不可以,說俞晴的媽媽,更不可以!
第52章
俞建興跟記者打了起來, 隨行的保安拉也拉不住, 記者人多勢眾, 又是俞建興先動的手,他們不怕把事情鬧大。
最後, 飛機沒坐成, 被帶到派出所了。
俞晴接到訊息趕來。
俞建興被打得鼻青臉腫, 原本一臉不服氣的他,見到俞晴的時候心虛起來,不敢抬頭。
還是給她添麻煩了, 後悔有一點, 但是重來一次他還是會動手。
俞晴看了他一眼, 沒跟他說話, 直接去跟警察溝通。
那些記者都還在, 除了一人嘴唇破了點皮有乾涸的血,其他人看起來什麼事都沒有。
這種事情不嚴重, 和解了就好。
然而這些記者都不是省油的燈,嘴巴又會說,受了傷的那位心氣很高的樣子,說要告俞建興。
跟俞晴一起來的是高紹芸和公司的法律顧問張律師。張律師和氣地跟記者溝通, 提出和解方案,那位記者卻要求俞晴向他道歉。
在旁邊靜靜等候的俞晴冷笑一聲,問:&ldo;我為什麼要向你道歉?&rdo;
記者:&ldo;你不是想和解麼?&rdo;
俞晴蔑視了他一眼,沒答他,轉而問張律師:&ldo;張律師, 和解沒達成的結果是什麼?&rdo;
張律師從容地說:&ldo;皮外傷不構成輕傷,那麼就構不成犯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rdo;
俞建興打斷:&ldo;我知道,最多拘留十天,罰款幾百塊,我選擇拘留。&rdo;反正他不想道歉,讓俞晴道歉更不行。
該道歉的是這幫亂說話的記者。
俞晴沒有提出反對,繼續跟張律師說:&ldo;那麼如果我們起訴他們誹謗呢?&rdo;
打架的影片已經在網上傳播開來,俞建興為什麼打人一目瞭然,記者的提問也一清二楚。
張律師:&ldo;他們故意捏造並散步虛構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達到立案標準,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do;
&ldo;俞小姐。&rdo;那位讓俞晴道歉的記者客氣起來了。
俞晴從容微笑,&ldo;我們就按法律辦事吧。&rdo;
那些個記者都很清楚,打架事小,要是俞晴真的告他們誹謗的話,不管結果怎麼樣,這個過程就很麻煩。
記者緊張起來,說:&ldo;我們和解吧。&rdo;
&ldo;不和解!&rdo;俞建興搶先說道:&ldo;小晴,你一定要告他們,他們已經破壞你的名譽了,這個官司肯定能贏。打架的事我自己承擔,拘留幾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