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章 從未分別(第1/5 頁)
太安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孟謝回朝。
這比朝中眾人料想的要晚上許多。
但並無人在意或是深究,是因如今,眾人最為關心的,是皇帝要如何平衡孟謝的功勞與私情。
先拋開一切不談,僅論孟謝二人此次功績。
是以區區一千五百軍士,抵擋住了近七千海盜的攻襲,守住了鄮縣,也是守住了魏朝的東大門。
若鄮縣失守,以孫昌五斗米道教主的身份,叛軍的規模便將以不可估量的速度擴大。
而會稽又是國朝經濟命脈,屆時,便是一場足以動搖魏朝根本的叛亂。
是故,此戰便十分關鍵。
並且,即使損失也是慘重,但又著實是一場可令今人及後世崇仰的以少勝多的守城之戰,便不可不謂之為蓋世奇功。
此番兩廂皆重,孟聿秋與謝不為身為此次守城之戰的主將,加官進爵自然也是理所應當的。
可,偏偏孟謝二人身份特殊,之間的私情也是為眾所知,再加上潁川庾氏及其黨羽依舊死咬“國朝二相不可結近親”之慣例不放,便導致如今的尷尬局面——
此去鄮縣的眾將眾軍已皆有封賞,但對於孟聿秋與謝不為的封賞卻遲遲沒有定下。
朝中因此爭論不休。
有道,“孟謝二人的風流之事豈能掩蓋奇功?朝中若是僅因此便對孟謝不封不賞,實為寒了眾將眾軍及朝中諸臣之心。”
亦有道,“休要混淆,孟謝私情不比尋常兒l女情事,也僅非他孟謝兩族家事,而是有關朝局之大事。若是當真置之不理,任他兩相結了近親,孟謝二人又皆身居高位,那日後,朝中諸臣是該遵陛下旨意,還是該看孟謝兩族的臉色?”
也有道,“不過一時的風流之事,雖有違慣例,但也不可以此掩了孟謝二人的奇功。是因此等私情終究不比兩府兒l女聯姻,孟謝二人皆是男子,自然不得長久,只要他二人從此相斷,不再往來,於朝局又有何礙?不過是有心之人強加附會罷了。”
如此爭論,一直持續了近十日。
而在此期間,孟聿秋與謝不為皆閉門不出,更未有相見。
直到十月初三那日,皇帝終是有所決斷,各召孟聿秋與謝翊相談。
無人知曉皇帝與他們都談了什麼,只知道,在那日後的第三天,對孟聿秋與謝不為的封賞終定——
孟聿秋於官職之上晉無可晉,遂以軍功加封為一品永寧縣公,此可謂真正越為人臣首列。
是因國朝施行高官、顯爵分離之制,擔任高官就不再居顯爵,就算功如謝翊,可謂挽大廈於將傾,但無開國功績或軍功在身,也只能再加三公太傅之銜與子爵。
是以,南渡之後國朝郡公、縣公不過十餘人,比之漢朝有記載的異姓王還少。
國朝同時擔任高官、顯爵的除開國八公、郡公外,僅有平定收復南蠻、西蜀的功臣。
而對謝不為,則是在保留其五品寧
遠將軍官職的基礎上,晉其為五品中書侍郎,算是正式踏入鳳池臺,也可謂是如今世家小輩首列。
即使是與其兄四品御史中丞謝席玉相比,也是不分上下。
因孟謝二人此次鄮縣軍功甚偉,是故有異議者甚少。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潁川庾氏竟是在無異議者之列。
不過,很快眾人便明,這即是代表了,孟聿秋與謝不為之間的關係已斷。
甚至,應當是向皇帝承諾了不會有再續的可能,才能堵住潁川庾氏及其黨羽的悠悠之口。
眾人皆稱孟聿秋與謝不為此舉甚為明智,卻無人可知,這其中,他們可堪剔骨削肉的痛楚。
十月初三那日,謝翊出宮便回謝府,直尋謝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