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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開庭,相宛愣愣地站著被告席上,看著自己家人站起來,爸爸媽媽都像老了幾歲。這麼多媒體知道了,不知道網上鬧到了哪個程度,rl還還不好。
相家家大業大,受影響的機率不大。
她再往後看,沒有程晏,但是竟然看到靳家一家,甚至還有遠在北京的程老爺子。
於朔然宿海藍在,公司的人在,很多人都在。
相宛眼眶紅了。說不出來是什麼心情,不後悔,但是難過。這麼多人為她擔心,這麼多人愛她。
所以她要堅持住,她沒做錯。她會出去,告訴所有的媒體,她無罪。
才進警察局那會兒,相宛已經經受過無數次的審問,這會兒庭審現場,她已經能夠淡然應付。她律師昨天也說了,無論對方律師怎麼問,她都只需要照實說。
照實說,她本就沒做錯什麼。如果有人要殺你,或者你的愛人,他手裡有槍,你除了一擊致命,沒有任何別的辦法。放在美國,相宛這種情況進警察局錄個口供就能保釋出來了,因為證據鏈太明顯。
孟風垣有槍,槍上只有他的指紋且沒有別的擦拭過的或者纖維的痕跡,證明除了他本人,沒人碰過他的槍;彈道和警方在騰衝的線人身上種的子彈吻合,證明他在趕來高黎貢山前,已經殺過至少一個無辜者;他的電話裡有好幾通和陌生人通話的記錄。
而孟風垣從昆明趕去騰衝用的藉口,竟然是他發現了飛魚的蹤跡,和上級申請出勤被批准。
明顯賊喊捉賊。
有足夠的證據鏈說明孟風垣是飛魚在警局的間諜,所以孟風垣是有殺程晏的理由的,為了保護愛人,相宛不得已射殺了孟風垣。
相宛從沒見過孟風垣,案發地點除了程晏的線人,和飛魚的人,沒人知道。線人的死亡時間,和孟風垣到達騰衝的時間先後順序吻合。
飛魚已經很久不公開露面,他手下的人也極謹慎。相宛如果沒有去找過程晏,死在高黎貢山深處的就是程晏,飛魚現在卻還在逍遙。
透過程晏口述飛魚外貌特徵,總局已經拿到了飛魚的畫像,全省通緝下去。據悉有人舉報在德宏看到過飛魚,但是警察趕到的時候,飛魚已經跑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很快會有更多關於飛魚的資料被發現。他逃不了多久的。
這些都是透過程晏知道的,儘管相家人現在都恨死程晏,卻還是讓律師去找程晏。最大程度交換資訊,確保勝訴。
審判人問相宛,對公訴人提出的故意殺人罪她是否認罪。
相宛清晰地回答:&ldo;本人認為罪名不成立,不認罪。&rdo;
而後是漫長的詢問。
&ldo;請問被告人,是否承認這把弓箭是你所有,是你攜帶進入高黎貢山的無人區的?&rdo;
&ldo;是。&rdo;
&ldo;請問被告人,你在出門來尋找男朋友蹤跡之前,選擇攜帶殺傷性武器,是否就做好了某種攻擊他人的準備?&rdo;
&ldo;反對,辯方律師是在誤導我方辯護人。去一個明知道很危險的地方,帶武器防身並不為過,何況弓箭不屬於管制武器。&rdo;
&ldo;反對有效。&rdo;
&ldo;那麼再請問被告人,你透過追蹤器這種不合法途徑獲得你男朋友的位置資訊,他本人是否知情?&rdo;
&ldo;他不知情。&rdo;
相宛沒有任何猶豫,必須撒謊。這種問題不傷大雅,但會影響程晏。
&ldo;也就是說,在你男朋友因為工作需要不能告訴任何人他去了哪裡的時候,你卻能知道他的位置,去找他,而不受到他的質疑?&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