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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一次找到馬明,讓他仔細回憶當天是否有人進入自己的辦公室。
據馬明回憶,那天中午,一位同事曾經回來換制服,說是要參加市總工會在下午組織召開的勞模代表大會。至於是否順手拿走那份報紙,由於自己專心打著電腦遊戲,就不得而知了。
眼見這個推測順利實現,我們迅速找到那名男子。經詢問,該人確實因為要去參加勞模會而於當天中午回到單位換制服,之後也拿走了那份《參考訊息》。據他說,因為嫌這種會議長篇大論,廢話連篇,讓人昏昏欲睡,所以就順手帶走了桌上的報紙在會場上偷偷看起來。不過,對於報紙的去向,該人告訴我們,報紙讓身邊一個穿工商局制服的人借去看了。散會後,因為走得匆忙,也沒有來得及所要。同時,他還告訴我們,好像是在報紙上看見一個圓圓的黑印。
第七章 情人變陰陽陌路人
經過一番曲折的偵查,排除了一切可能後,案情至此開始變得明朗起來,當天參與勞模大會並借走報紙的那名工商局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嫌疑人叫孫志,現年35歲,我市工商局某科科長。我們圍繞著孫志的社會關係,開展暗地走訪摸排。
孫志的多名同事告訴我們,孫志在單位表現一貫不錯,但似乎有婚外戀行為,對方好像是外面一個做買賣的單身女子,而且孫志也有自己的私家車。孫志的妻子於5月1日當天一早就參加單位組織的旅遊團去了外地,目前仍未回來。
更重要的是,我們瞭解到,孫志是透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工商局的,在此之前,曾經是某私立醫院的外科大夫,肯定掌握一定的解剖學常識。
5月6日,也就是案發的第三天晚上,專案組決定上門突擊傳訊孫志。
當時,孫志正獨自在家,見我們傾巢而出,表情十分驚訝,只說了一句話:&ldo;沒想到你們這麼快就來了。&rdo;然後,面無表情地跟著我們上了車。
我們將孫志連夜帶回隊裡進行突審,孫志沒有任何抵抗狡辯行為,只是說讓他好好想想。半個小時後,他承認了自己就是玉陽河拋屍案的兇手。
透過孫志的供述,我們得知女死者是他的情人,家是外地的,離婚後一個人到我市做點批發服裝的小買賣。一年前,兩人透過某種關係認識,後來就慢慢混到了一起。開始本是逢場作戲,可後期這個女的動了真感情,非要孫志跟老婆離婚娶自己。到最後,還威脅說不離婚就找工商局領導讓他身敗名裂。而且,有一次還真的找到了孫志的單位,好在被他及時發現,給勸了回去。
孫志剛好處於事業上升期,未來的仕途一片光明,而且老婆還是當地某位領導的千金,離婚是萬萬不能的。在那個女子多次威逼之下,他膩煩透了,連僅有的肉體感情也轉化成了怨恨,終於決定下殺手以絕後患。經過多日籌劃,孫志購買了菜刀、鋼鋸和旅行袋等相關物品,最後將動手的日子就定在5月1日當天。
那天一早,孫志的妻子跟著單位其他人去外地旅遊。他在下午參加完勞模大會,給女人打了個電話讓她晚上過來談談。
女人到他家中後,兩人又商量了多時,還是達不成一致。女子甚至說:&ldo;你聽好了,&l;五一黃金周&r;過完要再不離,我就寫大字報貼到你單位門口,說你強姦,到時候看你怎麼做人!&rdo;
孫志立刻就火了,心想這不是要毀了我嘛,那就不怪我了,都是你逼的,說著便撲上去掐住女人脖子將其掐死。
看女人死了,孫志將她拖進衛生間裡注滿水的浴缸內,用買好的菜刀和鋼鋸進行分屍。這一分,就整整分了兩天。浴缸裡到處都是血水和碎肉。分完後,他開啟水管反覆沖刷屍塊,將血液徹底排淨。然後,將屍塊和內臟分門別類地裝在三個事先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