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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我母親說,從那以後,我再也不曾去扶掖過第二個小女孩兒。我想,我的性格和這個時代一樣,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這不是欹演,而是因量以變的。後來,我跟那個小女孩兒一起上完了小學,又上了一年初中,才算結束同學關係;在八年的時間裡,我跟她之間總有一層隔閡,不是因為她是差生,而是因為我在排斥著她骨子裡的那些陰謀和伎倆。我不喜歡小人,更不喜歡像她一樣的&ldo;傻子&rdo;!
如今,上述所說的那個小姑娘已經長成了一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婀娜的身姿,華麗的服裝,弄妝艷抹的臉蛋兒,引人發笑的國語;前年,跟她的一次相遇是偶然的,我們已經沒有了多少共同的語言,我在走向窄門,她在邁向闊門,我們背道而馳。
起初,我構思的這部小說是一部得心應手的作品,結果寫起來卻把我給弄瞢了,一下子失去方向,寫到第四章就江郎才盡了,我不得不為我的構思從新尋找方向,沿著嶇崎的小徑,慢騰騰的前移。善,是一個人一生當中很大的一部分,如果把善丟棄了,那麼就和我遇到的小女孩沒什麼區別了,也便成了會耍伎倆的傀儡,我想那樣的人生是索然無味的,跟動物沒什麼不一樣,可能還不如動物;你想一想,你的母親生了一個還比不上動物的孩子,你的母親該是多麼的悲傷!
我無論上述說了些什麼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聽明白我說了些什麼;不是表面看到的,而是蘊藏在文字深處的人生感悟。我們都在人生的路上行走,不要怕腳步慢,慢不可怕,可怕的是走歪路,讓我們的父母傷心,枉費了他們的良苦用心,白白庸度了我們的靈魂!
我的叛逆表現在什麼地方?是不遵循這個社會的生存法則,我在講&ldo;善&rdo;,不受時間、金錢、名利的誘惑,一腦門投在我的故事中。
2007年7月9日上午於故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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