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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請示,沒有辦法,專之可也。各根據地除重要問題外,次要問題不
必事事請示,不然應當統一。特別是發生爭論時,領導集團意見不對時,
只好自己吃苦。如中央蘇區,一個謠言,想開除我黨籍,開會時捅進去。
當幾個月民主人士。寫信給中央,開除黨籍不對,現在何等時候,講不清
楚,不要開會。後來遵義會議,是合法鬥爭。四與三之比(指通道會議到
黎平會議間的爭論),洛甫、王稼祥做了好事。洛南是理論家,這次犯錯誤。
洛甫那時幾次動搖,後來被說服。每次開會,四比三,我服從,不同第四
人談。到黎平,才改變了戰略,爭取群眾,公開講,博古贊成(這以後長
徵才避免了逃跑主義)。採取合法手段、合法態度解決問題,等一等,比採
取非法手段好。這是講領導機關犯了錯誤情況之下,要改變其錯誤而言。
六大後的中央委員沒有幾個:周恩來、毛澤東、任迅時。朱德、項英、李
立三。鄧發(補的)、陳潭秋、關向應、張國燾、瞿秋白(按:朱德、陳潭
秋不是六大選出的中委),後來有四中全會選的,五中全會選的,王明提議
六中全會補選的。中央主要領導班子還是四中全會、五中全會選的。王明
提拔的人,多數轉變過來。如果沒有相當的時間和適當的政策,就不行,
轉不過來,從遵義會議到七大,用了10 年時間;政策是從團結的願望出發,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否則轉不過來。楊家嶺大會,陳奇涵建議不要選王
明、博古。還有王盛榮的揭發(王明、博古宗派)。但不選王明,勢必團結
不起來。洛甫、任弼時解除武裝,靠《六大以來》、《兩條路線》,《兩條路
線》一擺出,即解除武裝。那些檔案我許多沒有看過。會理時期,華北時
期,(對彭德懷)你鬧獨立性,有電報,重大問題自己幹自己的,可執行可
不執行。可執行者,自己意見同上級相同的;不執行者,即不相同的。(談
到會理會議時,因當事人面對面,林彪不能不說實話:他當時寫信給中央,
要毛、朱、周離開軍事指揮崗位,由彭德懷指揮作戰,事前並沒有同彭德
懷商量過,與彭德懷無關。這使彭德懷得到點安慰:總算澄清了20 多年的
一個誤會。)洛川會議作了決議也不服從中央方針,到華北軍委分會另發指
示。軍委是一個部門,不能鬧獨立,不服從可以申述理由;何況華北軍分
會作的是根本違背中央方針的決定。我對軍分會小冊子批的話,首先給彭
看,後給王明看,講檔案本身責任由軍分會負,總而言之不對。解決黨內
問題,一萬年都要講合法方式。沒有鐵的紀律,無產階級的任務不能完成。
這是一條規律,寫在《&ldo;左&rdo;派幼稚病》內。如何能形成鐵的紀律?列寧講
了三條:一條是政治路線正確,打敗仗就難說了。一條是善於聯絡群眾。
你跟人的關係搞不好,10 個元帥,除自己外,都對你有意見,工作怎能做
好?對於元帥,你如此看待:一個也不佩服,不在眼下。哪個在眼下?10
個大將更不在話下。這種觀點同馬克思主義政黨、階級鬥爭、黨的學說格
格不人。黨的內部關係。黨與人民的關係,你沒有搞清楚,解決的辦法只
一條:自己革命。你說:一半對一半(毛澤東說,同彭德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