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你怎麼解釋?(第1/2 頁)
此時!
九安市城鄉結合部某棟私人別墅。
二樓房間裡,就聽到吳雲波說道:“我來花海縣任縣委書記這半年時間裡,經過我暗中調查以及找相關事件當事人問詢。”
“可以這麼說,我認識的花海縣現有的官員中,表面看上去都是一心為民,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的好官。”
“其實不然!”
“哼,可以說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寶森!我不調查不知道,一查那真叫嚇一跳,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整個花海縣從縣委縣政府到下面十三個鄉鎮,就沒有幾個人是清官。”
“這麼多年來,雖然很多人沒有被查,但這並不代表他們就沒有問題。”
房間裡,攝影機無聲地將房間裡所有的景象和聲音都記錄下來……
範明誠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說道:“吳雲波同志,你剛才所講的這些話,都有確鑿證據嗎?作為黨員幹部不能信口開河,更不能說沒有依據的話,更不能妄意猜想。”
”我們只相信證據!而且還是真實有效的證據鏈,我們紀委更是依法依規依紀辦事,還是那句老話,不冤枉一名為老百姓辦實事辦好事,淸正廉潔的好官,也絕不放過任何一個違法亂紀的貪官。”
吳雲波拿起一次性水杯喝了一口水。
然後說道:“當然,範書記說的這些我都懂,我受黨教育多年,在調任花海縣任縣委書記前,我就在地方當了兩年掛職副縣長,然後當了四年縣長,這才異地調任到花海縣任縣委書記,所以這些組織程式我是非常瞭解的。”
唐忠和和範明誠雖然認識吳雲波,那也是在他調到花海縣任縣委書記時才認識的。
只知道是異地調任,但具體情況就不瞭解,畢竟他倆都是幹紀檢委,跟其他政府部門並沒有多大牽連。
嚴格來說,紀檢監察委屬於黨口。
但是,他們對組織任命工作並不陌生!
比如,正處級縣委書記是省管幹部,其檔案不是誰想看就能看的,有嚴格的審查制度和保密制度管著呢!
還有吳雲波剛才講的這些經歷,都符合組織任免程式。
自古以來,“郡縣治,天下安”。
縣委書記是現代體制下,基層治理體系重要崗位,要直面百姓民生,並掌握著大量行政資源,一個縣的發展好壞,將直接關係到農業、農村和農民的“三農”問題。
據統計,全國有1300多個縣,涉及數億農民的利益,為了能夠保障中國經濟良好快速地發展、社會和平穩定、以及國家相關政策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縣委書記候選人應具備五個必要條件,其中之一是“具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熟悉“三農”工作和基層情況”。
此外,《條例》第二條第三款中明確強調:“沒有地方基層領導工作經驗的幹部,一般不直接任命為縣委書記。
這一條款相當於透過明確規定,排除了縣委書記直接“空降”的情況。
說實話,畢竟省、市政府機關和單位的部門級領導往往是遠離農村的工作單位,幾乎不可能同時有基層工作經驗。
比如,省市機關幹部想要出任縣委書記,就必須補齊基層經歷,也只有真正在田間地頭待過的領導幹部,才能真正管理好一個縣域。
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縣一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對縣委書記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處級幹部來對待 ,要具有較強的統攬全域性能力和現代化管理能力,能夠應對複雜局面。
因此,省委組織部在考慮縣委書記候選人時,不可能直接“空降”縣委書記。
現實中常見的操作是先將上級機關和單位的處級領導幹部交流到當地擔任縣委副書記或縣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