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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真輕啊,瘦的好像就剩一把骨頭,觸到他的脊背就像是能觸到他的靈魂。
陳志把他放在床/上,娃娃抱著自己,陳志摸著他的頭髮,第一次對他說:&ldo;乖……&rdo;
不帶有一絲情/欲,也無關這世上所有的風花雪月,就像是一個不知所措的人為愛發出的一句誥命。
娃娃把臉埋進頭髮裡,肩膀在片刻後壓抑的抖了起來。
他終於有人疼了。
陳志用被單將他裹好,抱著他一步一步從樓梯走下去。
這條路似乎別樣的長,足夠陳志摸索完與他的前世今生。那些不久前才剛剛發生的故事,在陳志的心裡被塗上了日久生情的標籤,好似所有的山窮水盡都只為這一刻的相擁。
殘陽如血。
作者有話要說:
35600個字,寫到第十一章 ,終於讓他們兩個人以愛的名義在一起了。
這篇文確實很虐,開頭很勁爆,有種令人窒息的暗黑感,但這都不是目的。我希望曾經狂拽炫酷吊炸天的陳志能夠遇見一個愛的人,他有著不那麼幸福的童年,他不相信愛情,也不需要愛情,甚至他都是壞的,沒有那麼偉光正的主角光環,實在不是一個好的攻的形象。
最冷的是連這篇文的受也邊緣的不能再邊緣了(這文會撲也是意料之內了,真是啥冷寫啥),帶著原罪,孤零零的生活在異常殘忍的世界,卻依舊拼了命的想活下去,那種不認命的生命力讓我真的好感動啊……
記得前幾章的時候陳志問他想吃什麼,娃娃說喜歡甜的,可這一塊甜點到現在我也沒讓他吃到,也算是非常後媽了。
決定在之後適當的發點糖,雖然他們倆還有很長的一條路要走,但還要堅持下去,總會好的。
唉,完完全全沒想到自己真的按照目標寫成了一片成長勵志文,感謝那些追了文的朋友。
大聲的告訴自己‐‐不棄坑!努力更!
(友情提醒:我覺得幹紅極其的不好喝,不喜歡,我也要喝甜的!)
第12章 番外一
陳志,一個三十歲出頭的大好青年,英俊瀟灑風流倜儻,在昨夜進行了將近三個小時的不可描述之後,毅然決然的在清晨四點的床上垂死病中驚坐起。
被子被人為的扯開了條縫兒,一旁的陳小娃同學被早晨的涼風凍醒,睜開眼就看見身邊這個老男人又開始出麼蛾子。陳小娃覺得陳志這些日子一定是偷偷的補了什麼,否則怎麼精力會那麼旺盛,昨天他們兩個人糾纏在柔軟的被子上,他眼睜睜的看著時針像帶著嘲笑似的對他說&ldo;讓你嘚瑟,小樣兒,挨收拾了吧&rdo;,陳小娃痛心疾首,最後好說歹說撐到了凌晨,陳志笑著倒在他身上,隨後伸出胳膊抱著他睡。
可是天知道今天為什麼他要起這麼早!
陳小娃翻了個身,把臉按在枕頭上,然後在心裡默默的告訴自己要寬容,要寬容!
窸窸窣窣一陣響,陳小娃聽見一聲關門的聲音,陳志下樓的腳步聲越來越遠,漸漸的聽不見了,而陳小娃也終於在這來之不易的寧靜中……睏意全無……
陳志你大爺啊!
陳小娃攏了一把頭髮,隨後從鞋櫃裡翻出那雙淺灰色運動鞋,這雙鞋和陳志的一樣,也不是什麼名牌,就是一個小的不能再小的地下商城裡一百塊一雙的那種,但那是幾年前陳小娃第一次投入全新生活後賺錢買來的,一次兩雙,當做他和陳志的情侶鞋。
但是這個顏色是真的太慘不忍睹了……
陳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