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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以為單純的政府抗戰便可以戰勝日寇,這是錯誤的。單純的政府抗戰只能取得某些個別的勝利,要徹底地戰勝日寇是不可能的。只有全面的民族抗戰才能徹底地戰勝日寇。然而要實現全面的民族抗戰,必須國民黨政策有全部的和徹底的轉變,必須全國上下共同實行一個徹底抗日的綱領,這就是根據第一次國共合作時孫中山先生所手訂的革命的三民主義和三大政策的精神而提出的救國綱領。
(丙)中國以滿腔的熱忱向中國國民黨、全國人民、全國各黨各派各界各軍提出徹底戰勝日寇的十大救國綱領。中國堅決相信,只有完全地、誠意地和堅決地執行這個綱領,才能達到保衛祖國戰勝日寇之目的。否則,因循坐誤,責有攸歸;全國喪亡,嗟悔無及。十大救國綱領如下:
一、打倒日本帝國主義:
對日絕交,驅逐日本官吏,逮捕日本偵探,沒收日本在華財產,否認對日債務,廢除與日本簽訂的條約,收回一切日本租界。
為保衛華北和沿海各地而血戰到底。
為收復平津和東北而血戰到底。
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出中國。
反對任何的動搖妥協。
二、全事的總動員:
動員全國陸海空軍,實行全國抗戰。
反對單純防禦的消極的作戰方針,採取獨立自主的積極的作戰方針。
設立經常的國防會議,討論和決定國防計劃和作戰方針。
武裝人民,發展抗日的遊擊戰爭,配合主力軍作戰。
改革軍隊的政治工作,使指揮員和戰鬥員團結一致。
軍隊和人民團結一致,發揚軍隊的積極性。
援助東北抗日聯軍,破壞敵人的後方。
實現一切抗戰軍隊的平等待遇。
建立全國各地軍區,動員全民族參戰,以便逐步從僱傭兵役制轉變為義務兵役制。
三、全國人民的總動員:
全國人民除漢奸外,都有抗日救國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和武裝抗敵的自由。
廢除一切束縛人民愛國運動的舊法令,頒布革命的新法令。
釋放一切愛國的革命的政治犯,開放黨禁。
全中國人民動員起來,武裝起來,參加抗戰,實行有力出力,有錢出錢,有槍出槍,有知識出知識。
動員蒙民、及其他少數民族,在民族自決和自治的原則下,共同抗日。
四、改革政治機構:
召集真正人民代表的國民大會,透過真正的民主憲法,決定抗日救國方針,選舉國防政府。
國防政府必須吸收各黨各派和人民團體中的革命分子,驅逐親日分子。
國防政府採取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
國防政府執行抗日救國的革命政策。
實行地方自治,剷除貪官汙吏,建立廉潔政府。
五、抗日的外交政策:
在不喪失領土主權的範圍內,和一切反對日本侵略主義的國家訂立反侵略的同盟及抗日的軍事互助協定。
擁護國際和平陣線,反對德日意侵略陣線。
聯合朝鮮和日本國內的工農人民反對日本帝國主義。
六、戰時的財政經濟政策:
財政政策以有錢出錢和沒收漢奸財產作抗日經費為原則。經濟政策是:整頓和擴大國防生產,發展農村經濟,保證戰時生產品的自給。提倡國貨,改良土產。禁絕日貨,取締奸商,反對投機操縱。
七、改良人民生活:
改良工人、職員、教員和抗日軍人的待遇。
優待抗日軍人的家屬。
廢除苛娟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