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媽,我好想你(第1/2 頁)
打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在沒死前,茉伊拉認為,這一輩子是不可能打工的!
理所當然的,成為靈之後,茉伊拉依舊沒有打工的覺悟。
至少江楓在講述的時候,茉伊拉還在糾結到底要不要原諒孩子她爸做的事情,好跟他要錢來治療女兒。
於是,江楓的話音剛落,茉伊拉也是連忙點頭道:“我願意!江天師,我願意!”
雖然不知道接下來被安排做什麼,但是這可是給江楓這個法力高強的人打工啊!
這就等於是找到個背靠大公司的工作,並且該工作還是在董事長眼皮子底下的!
這傻子才不會願意呢!
不過,這債會面臨到什麼可不是茉伊拉所能控制的了了。
聽到茉伊拉答應了下來,江楓也是喜不自勝,開口把囑咐給塔克·金和斯麗嘉倆人的工作給重新安排了一下:“現在又加了一名店員,這麼一來,你們仨就三班倒著來,每個人每天只需要工作八個小時……”
“聽江天師您的安排!”
茉伊拉恭敬道。
“今天已經是凌晨了,需要我現在就去嗎?”
江楓抬頭看了看天空的月亮,發現其正處在正中間,跟午夜子時的時間差不多,開口問道。
“明天晚上吧!”茉伊拉回答道:“今天太晚了,沒等江天師您出現,它就容易發現,想方設法的逃走了。”
聽到茉伊拉的話,江楓也是連連點頭。
這除靈最關鍵的並不是將靈除掉的那一下,而是在於如何控制住惡靈。
換句話說,就跟追捕犯罪分子一樣,光靠說教並不能把這些窮兇極惡的人找出來,必須使用暴力,才將其抓捕在牢籠中。
“那就明天晚上去你家。”江楓也是隨即點了點頭,開口道:“正好白天的時候有件別的事兒,我先處理完那事兒,再去處理你這事兒。”
“一切聽您的吩咐。”
茉伊拉感激道。
“那個脖子上的項鍊先借我用一下,我當個信物,當你孩子不相信的時候,我可以用這個物品讓她相信。”
江楓未雨綢繆道。
對於江楓考慮如此全面,茉伊拉自然是十分高興,隨即就把脖子上的項鍊給拿掉。
“噢,對了,你女兒叫什麼名字來的?
江楓結果項鍊後,詢問道。
“愛麗絲!”茉伊拉回答道:“她叫愛麗絲,是貝多芬寫的鋼琴曲《致愛麗絲》中的那個愛麗絲同名。”
……
在江楓看來,幫茉伊拉從惡靈手上解救出她女兒的任務,在某種程度上是比讓塔克·金和他媽媽見面的任務更簡單的。
雖然後者只需要花費一張‘羅碟符籙’,在見面結束後再用匕首驅散一下塔克·金他媽媽身上所沾染的靈氣,就可以了。
但是,江楓依舊覺得後者更難!
因為,這是跟人打交道。
跟惡靈打交道,那直接莽過去就行了,不需要有什麼顧慮的。
“我再跟你說一下注意事項,跟你媽見面後,不能說些不該說的,否則我就只能是……”
在去往塔克·金他媽媽房間的路上,江楓再次隱晦的警告起塔克·金來。
“江天師,規矩我是懂的,您放心,什麼不該說,我心裡面有數。”
塔克·金拍著胸脯保證道。
很快,一人一靈也是來到了1828號房間前。
江楓按響了門鈴。
“來了!”
房間內傳來一個略帶沙啞的女人聲音。
“啪嗒!”
門開了!
江楓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