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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黑幫犯罪,越來越體現出國際性。陀地爭鬥以澳門本幫為主,趁著澳門黑社會內部秩序大亂,香港幫、臺灣幫、大圈幫,以及東南亞的黑幫也跑來澳門搶羹。大圈幫其實是個較籠統的概念,泛指內地來的犯罪團夥或分子,如香港也有大圈幫。大圈幫一般不直接爭奪賭場「傳統」利益,他們多進行閃電式的武裝搶劫。澳門黑道人士有時還會僱用大圈仔做打手或殺手。
澳粵兩地聯手打擊犯罪活動尤其重要。如海島娛樂場2000萬元械劫案,被拘的8名疑犯供認,他們在廣東建立秘密窩點,赴澳門作的4宗嚴重持槍搶劫案,每次均是從粵澳邊境偷渡往返,由此而逃避邊檢海關檢查。
澳門治安惡化的癥結在哪裡?
最直接的原因是黑幫爭奪利益。除此,與澳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有關。
1991年,臺灣黑幫過海對澳門賽馬會進行騷擾,其他地區黑幫趁機在澳門作案。澳門警方打擊不力,暴露了警方的低效率和軟弱。同時,使過渡時期澳門政府「跛腳鴨」的形象愈加突出,為今後的黑幫犯罪壯了膽。
從1993年起,澳門大量的工廠內遷,澳門失業率上升,經濟增長減緩。從1996年起,澳門經濟出現連續4年的負增長。一方面,澳門新增了大批沒有正當職業的不良青少年;另一方面,澳門黑社會搞錢的渠道減少,他們更倚賴於博彩業。
在過去,內地與澳門基本隔離。進入90年代,內地與澳門的人流往來越來越頻繁、越來越便利。除海關,兩地的犯罪分子還開闢了秘密海上通道,使用現代化交通工具、通訊工具、作案工具。同時,內地北方省市的犯罪分子也多流竄聚集於廣東,他們本來就是不守黑社會「幫規」的亡命之徒。大圈幫沒有「陀地」概念,他們的手段比本幫往往更殘忍。
長期以來,澳門當局對黑社會採取「姑息養奸」的態度,一般採取「不出事不出手」的做法。澳門的法律與香港有所不同,在香港只要身為黑社會成員,就有可能被指控上法庭「洗底」而受到懲處。長期以來,澳門並無專門的懲治黑社會法例,只要不是「刑事現行嫌疑人」,明擺著是黑社會大佬身份也可逍遙法外。
在澳門於1999年回歸中國之前的那段日子,澳門政府更重視「名垂千秋」的基本建設,而忽視採取有效的措施加強治安管理,再加上澳葡當局即將退席,不再有往昔的權威,這勢必直接影響警方的工作效率和打擊力度。
亞洲金融危機後,赴澳遊客銳減,百業蕭條,這直接導致黑社會可圖利益的減少。澳門本幫的利益衝突更加激烈,本幫之中又有人勾結港臺及內地的犯罪分子入澳搶羹。近些年,澳門兇殺、縱火、搶劫等暴力犯罪陡增,已經到了澳人自危、遊客怯步的地步!
在公眾輿論的壓力下,澳門立法會加快了立法進度。1997年7月24日立法會以20票贊成、1票棄權透過《有組織犯罪法》(簡稱《反黑法》)。該條例對黑社會犯罪活動作出了種種「規限」,最具新意的是對由賭博衍生出來的高利貸、向賭客索取茶錢(小費)等亦列作刑事犯罪。這一條例,將直接損及黑社會在賭場的非法利益。
警方依據新法加大了對黑社會的打擊力度。從而引發了黑社會一系列報復行動。1998年1至6月,澳門發生縱火案120多宗,其中75宗是燒車案,焚毀車輛達150多輛。其中5月8日凌晨2小時內,全澳發生縱火案24宗。5月9日晚,特警總部被人投擲了兩個土製燃燒彈,直接向治安當局挑釁。
同年2月底至5月初,澳門接連發生7宗針對公務員和執法人員的嚴重罪案,有三人被當街槍殺。5月1日這一天,澳門警司司長白德安的座駕被炸毀,白德安僥倖逃生。
由於內地警方和澳門警方聯手打擊兩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