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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看魯迅所指出的《過客》。這位&ot;過客&ot;約三四十歲,狀態困頓倔強,眼光陰沉,黃須,亂發,黑色短衣褲皆破碎,赤足著破鞋,脅下掛一個口袋, 支著等身的竹杖。那老翁問他是怎麼稱呼的。他說:&ot;稱呼?我不知道。從我還能記得的時候起,我就只一個人,我不知道我本來叫什麼。我一路走,有時人們也隨便稱呼我,各式各樣的,我也記不清楚了,況且相同的稱呼也沒有聽到過第二回。&ot;那老翁又問他是從哪裡來的?到哪裡去的?他又說:&ot;是,我不知道。從我還能記得的時候起,我就在這麼走,要走到一個地方去,這地方就在前面。我單記得走了許多路,現在來到這裡了。我接著就要走向那邊去
西指、前面!&ot;老翁告訴他,前面是墳,勸他還不如迴轉去,因為前去也料不定可能走完。他說:&ot;那不行!我只得走。回到那裡去,就沒有一處沒有名
目,沒有一處沒有地方,沒有一處沒有驅逐和牢籠,沒有一處沒有皮面的笑
容,沒有一處沒有眶外的眼淚。我憎恨他們,我不迴轉去。&ot;&ot;是的,我只得走
了。況且還有聲音常在前面催促我、叫喚我,使我息不下。可恨的是我的腳
早已經走破了,有許多傷,流了許多血。因此我的血不夠了;我要喝些血。
但血在那裡呢?可是我也不願意喝無論誰的血。我只得喝些水,來補充我的
血。一路上總有水,我倒也並不感到什麼不足。只是我的力氣太稀薄了,血
裡面太多了水的原故罷。今天連一個小水窪也遇不到,也就是少走了路的原故罷。&ot;1後來,他終於向前走了,向野地裡蹌踉地闖進去,夜色跟在他後面。
他這首散文詩,我們最好是連著尼采的《蘇魯支語錄》一同看,蘇魯支說: &ot;人的生存的確可傷,而且永遠無意義:一個丑角也成為他的晦氣。我將教人以生存之意義,那便是超人,濃雲中的閃電人。&ot;就是這個意思。
我們在孫伏園先生追記的《往事》中,可以看到一段有趣而不容易瞭解的話。他說:魯迅先生的復仇觀念最強烈;在日本時,每於課餘習些武藝,目的
就在復仇。幼年被人蔑視與欺壓,精神上銘刻著傷痕,發展而為復仇的觀念。後來魯迅回國,見仇人正患不名譽的重病,且巳到了彌留。街談巷議,並傳此人患病的部分,已經脫落,有人在毛廁中發見。魯迅只好苦笑,從此收拾他那一把匕首。魯迅常常從書架上拿下那把匕首來當裁紙刀用,刀殼是褐色木質的,殼外橫封著兩道白色皮紙,像指環一般。據魯迅自己解說,刀殼原為兩片木頭,只靠這兩片紙的力量,才封成整個的刀殼。至於為什麼不用整片的木
頭,或用金屬的釘子或圈子,使刀殼更為堅固呢?魯迅說,因為希望它不堅固,所以只用兩道皮紙;有時仇人相見,不及拔刀,只要帶了刀殼刺去,刀殼自然分為兩半飛開,任務就達成了。魯迅復仇的事,雖只剩了一聲苦笑,但關
於匕首的解說,往往使他引動少年豪氣興趣極為濃厚;如在微醺以後,更覺
有聲有色。伏園已經聽過這一故事了,一天到魯迅書齋中去,看見桌上放著匕首,許廣平等七八位青年在座。魯迅對他說:&ot;這故事你是聽過了的,我又
傳 在這兒對著青年自稱英雄了 。&ot;伏園的故事追述,就到這兒為止,他也並不加
任何按語。我們且用變態心理學的說法,魯迅的辛辣文字,也可說是精神上的補償作用,而他的倔強性格,正不妨說是對於他幼年所受惡劣環境壓迫的
《魯迅全集》第1卷,第496‐498頁
一種反應。所以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