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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是在羅馬征服義大利向外擴張時才建立起來的。
大約在公元前600 年,羅馬人建立了羅馬城。很快,羅馬進入了傳說中的王政時代,也就是羅馬的軍事民主制和國家形成時期。這時的國王擁有軍政、司法、宗教等大權。國王在隆重的場合必頭戴金冠,身著紫袍,手持鷹頭權杖,坐於象牙寶座上。王的身邊有12個侍從,手捧一束棍棒,上插斧頭,此即著名的稱為&ot;法西斯&ot; 的權標,它象徵著軍事統帥的絕對權力,因而日後成為專制獨裁的代名詞。這種權標及整套儀仗皆源自伊達拉里亞。與此有關的另一影響深遠的禮儀則是凱旋式的舉行。當國王率軍徵戰班師回城,必舉行盛大的凱旋式:國王立於四馬戰車之上,親率凱旋部隊透過城市街道,直達神廟奉獻犧牲,而群眾則夾道歡呼,蔚為壯觀,這種凱旋式在以後的共和國和帝國時期都照樣舉行,而且愈演愈烈,成為羅馬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一個傳統內容。
(3)塞維圖裡烏斯改革與羅馬國家形成
羅馬奴隸制國家的形成是透過發生於約公元前6 世紀的塞維圖裡烏斯改革實現的。
據羅馬歷史學家李維所述,塞維圖裡烏斯是拉丁城市科爾尼庫魯姆的一個被俘的貴婦之子,因受老塔克文夫婦的喜愛,從小被收養在宮中,長大後還被招為附馬。老塔克文被刺死後,塞維便在岳母的幫助下登上王位。後來他注意爭取民心,得到人民擁戴,王位漸趨鞏固。
塞維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發展和加強羅馬實力的需要,首先廢除原來按親屬關係組成的三個氏族部落,而代以四個城區部落,同時將羅馬的鄉村分為15個(或16個)鄉村部落。凡在地域部落登記入冊的自由民都獲得公民權,同時承擔服兵役和賦稅等義務。
此外,塞維在建立新的地域部落囊括所有自由民為公民的同時,又對全體公民進行財產普查,在此基礎上按照公民財產多寡和提供武器的能力劃分了五個等級。據說,第一等級公民的財產資格為10萬阿斯,第二、三、四等級的財產資格分別為75 、5 和25 萬阿斯,第五等級的財產資格為11 (或125)萬阿斯。低於五等級的最貧窮公民則為等外之人,被稱為&ot; 普羅列塔裡&ot; (proletarii),意即無產者。
隨著五個等級的劃分,也就相應地規定了每級負擔兵力之數,當時軍隊以百人隊(每100 名戰士組成的連隊,拉丁文稱之為&ot; 森都利亞&ot;)為單位,每個等級出百人隊之數不是按各級人口比例,而是按財力負擔武器裝備的比例,因而第一等級組成的百人隊最多,包括80步兵百人隊和18騎兵百人隊,總數共達98個;其餘二、三、四等級各出20百人隊,第五等級則出30百人隊。各等級百人隊的半數由17至45歲的年輕者組成,另一半由46至60歲的年長者組成。另有5 個非戰鬥性的百人隊,其中工匠百人隊2 個,樂師號手百人隊2 個,最後一個分給無產者,讓他們組建1 個百人隊。這樣總共有193 個百人隊。
在百人隊中,戰士的地位是取決於財產狀況的。第一等級中最有錢的公民在騎兵中服務而被稱為&ot; 騎士&ot;這一等級中的其他成員應當有步兵的全套重武裝(頭盔、鎧甲、護腿、盾牌、矛和劍),並且位於百人隊的前列。
其它各級的公民則依照自己的地位而擁有較輕的武裝,在軍隊中佔後面的地位。第四等級為輕裝步兵,第五等級大概只有投石器等。
很明顯,百人隊組織制度起初是適應當時羅馬對外擴張和戰爭需要而建立的。劃分公民等級,首先是把服兵役者(五等)和不服兵役者(等外)加以區分。各等級的百人隊配備不同的武器裝備,都明顯帶有軍事目的。工匠和樂師、號手單獨組成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