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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書記、&ldo;新經濟體制之父&rdo;涅爾什和總理福克(均為政治局委員)等改革派代表人物在內外壓力下先後辭職,改革停滯甚至倒退。
第四節 外交政策上的變化
1946年事件後,西方對匈牙利實行外交孤立,在兩大陣營並存的國際政治格局下,匈牙利緊緊依靠蘇聯以在國際社會中爭得一席之地。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在1946年12月臨時中央會議決議中提出,本著民族完全獨立、自主和主權的原則,同蘇聯和人民民主國家建立親密友誼和密切合作的關係是本國對外政策的基礎。
1947年1月政府宣告進而提出要依靠同蘇聯以及社會主義陣營各國的牢固聯盟;根據平等、民族獨立和主權、互不干涉內政及互利原則,同一切國家建立和平友好關係。
1962年,作為西方施壓手段的&ldo;匈牙利問題&rdo;從聯大議程中取消。
1964年西方與匈牙利關係鬆動,政治、經濟、文化交往逐漸增加。
美國、西歐在與蘇聯保持軍事對峙的同時,採用和平滲透辦法與蘇爭奪東歐,尤其在匈實行新經濟體制後,西方把匈作為工作重點,增加高階接觸,抬高匈國際地位,鼓勵匈&ldo;這樣較小的國家&rdo;在歐洲起&ldo;重要作用&rdo;
,並加
692東歐劇變的根源與教訓
速與匈發展經濟、貿易關係。而匈出於自身需要,為從西方取得資金和技術,積極同西方發展經濟貿易合作。
與此同時,匈蘇矛盾逐漸發展。匈牙利事件後,赫魯雪夫曾給予卡達爾大力支援,卡對赫懷有深厚感情,赫被趕下臺時,卡心存芥蒂。在匈打破外交孤立,經濟發展、實力增強同時,要求具有獨立面貌的願望日趨濃烈,民族利益被置於越來越重要位置。匈牙利實行新體制,加速與西方發展經濟關係受到蘇聯和某些東歐國家領導人的指責,匈蘇矛盾開始公開化。雙方矛盾主要表現在經濟關係上,尤其是原料、燃料供應和價格問題,以及要求建立獨立的民族經濟上。匈雖與蘇存在一定矛盾,但並未放棄在政治和外交上與蘇政策總體的協調一致。
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在外交政策上不背離蘇所指定的總原則,同時表現出一定獨立性。
70年代匈外交政策新指導思想逐漸形成,其最重要任務是,為本國社會主義建設爭取有利的外部條件,在全世界為保衛社會進步、民族獨立與持久和平而鬥爭。
具體內容有:加強社會主義國家的團結和政治、經濟、文化領域的廣泛合作;支援發展中國家反對帝國主義、消除殖民主義殘餘和爭取進步的正義鬥爭;根據和平共處的原則,在完全平等、互不干涉和互利的基礎上進一步改善同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的關係,匈牙利在發展東西方關係中起橋樑作用;推行多邊外交和經濟外交。1974年歐安會後,匈表示要&ldo;毫無保留地貫徹&rdo;歐安會檔案,積極與西方國家全面發展關係。卡達爾本人連續出訪奧地利、義大利、西德等國,西方報刊稱卡的訪問是&ldo;匈同西方關係進入新階段的標誌&rdo;。
東歐劇變的根源與教訓792
在國際共運中,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強調尊重平等原則。早在1949年匈黨&ldo;七大&rdo;上,卡達爾提出既不能忽視本國具體情況和民族特點,也不能忽視國際共運經驗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普遍規律。
1961年12月,卡達爾在一次群眾大會上提出,國際共運中各黨都是完全自主和平等的,沒有上級黨和下級黨。
1966年12月匈黨&ldo;九大&rdo;決議指出,每一個共產黨應該按照本國歷史、社會和經濟條件制定自己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