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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去年11月底被告知重新轉入偵查階段、重新計算羈押期限之後,只在去年12月份做過一次長時間的訊問,此後我似乎就被辦案人員遺忘了。
一次,林管教安排我們特殊監區的幾位在押人員到院子地拔糙,既可以曬曬太陽、呼吸點新鮮空氣,又能適當活動一下手腳,市檢二分院起訴處的歸科長來看守所提審,看到我在院子裡拔糙,有些幸災樂禍的樣子說:&ldo;看來你現在待遇不錯。&rdo;我冷冷地說:&ldo;這要感謝你們的照顧呀!&rdo;在一旁監視我們這幫在押人員的林管教,擔心我跟歸科長發生言語衝突,警告我說:&ldo;小程,這裡的規矩你懂的!&rdo;我連忙抱歉地說:&ldo;對不起。&rdo;
我想起在押人員常說的一句話:&ldo;在看守所、監獄中呆過一年以上的人,看見小狗就點頭,撞上電桿樹也彎腰。&rdo;我在看守所關了一、兩年之後,同樣地被強大的人民專政改造得唯唯諾諾了起來。
2003年6月4日,我在被整整被關押兩年之後,再次被移送審查起訴。
那天,來看守所送達告知書的是市檢二分院起訴處的秦道炯,看來他仍是作為我案子的承辦檢察官。事實上,那天在提審室一看到他,我就知道自己再次被移送至公訴部門審查起訴了。
當我再次被告知移送起訴時,除了對辦案人員感到厭惡與憤恨,我已經不再抱有任何幻想。我心裡默默地算了一下,從2002年11月22日我被告之重新偵查、重新開始計算羈押期限,到現在差不多又過了6個半月,離7個月的最長期限已經沒有幾天。這再次證明他們刻意地用拖延時間的辦法來折磨我,以此摧毀我企圖無罪釋放的抵抗意志,迫使我屈服於他們精心設計的有罪指控。
在我被告知再次移送審查起訴時,只是履行了簽署告知書的程式,並沒有進行任何訊問。簽完字,秦道炯好奇地問:&ldo;你這裡條件似乎比其他監區好一些?&rdo;我不想跟他廢話,答非所問、冷冷地說:&ldo;失去自由關哪裡對我都一樣。&rdo;
隔了一星期,秦道炯帶著一位助手來提審我。我十分留意這次提審中訊問的內容,因為律師沒有在移送起訴後的第一時間來辦理會見,我需要從公訴檢察官的訊問中掌握移交審查起訴的指控範圍,以及將來可能被提起起訴的罪名。
訊問內容仍然是上交上級公司管理費開始,這使我十分反感而且非常納悶,我拿小金庫的那6萬元錢發了獎金,律師和法院都已經獲得了無可辯駁的書證,難道還有什麼疑問或漏洞?!
接著問了股票轉讓抵債的事情,也就是我涉嫌營私舞弊低價折股罪的問題。這次針對這個問題的全部訊問內容,並沒有超出偵查階段提及的範圍。
最後,秦道炯又問了我找他人報銷所謂住院費發票的事。
雖然我對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厭惡到了極點,深知他們一直利用長期羈押手段對我折磨,而且多次刻意在筆錄中對我陷害,但我不想給他們留下任何對抗審訊的口實,壓抑著極端厭惡的心情,對秦道炯提出的所有問題有問必答。
這次提審大約不到兩個小時就結束,我心想,看來他們仍然是指控我貪汙6萬元和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上做文章。至於訊問中提到的找他人報銷所謂住院費的事,我倒不是十分擔心,一來金額很少,二來以這個指控我似乎太沒面子‐‐一個行政級別相當於廳局級的央企老總,難道自己的住院費還不能報銷?!拿這個做文章,反過來證明他們真的是黔驢技窮了。
提審結束後,秦道炯跟在林管教後面,試圖去看一下這個特殊監區裡的究竟。剛剛走到提審室和監房分界處,林管教轉身對他說:&l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