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1/5 頁)
說到“神”,還真有二位“神”保佑著葉總督,此神即呂洞賓與李太白。葉氏父,喜扶乩,葉氏為其建“長春仙館”以居之,祀呂洞賓、李太白二仙。每遇軍機進止,葉氏鹹決於乩語。“敵必退”,亦為神示,這讓葉氏更趨於“不信蒼生信鬼神”。
當年十一月辛未(12月1日),廣州百姓縱火燒西關外十三行洋樓,美、法、英商行及英國使館盡成焦土,毀喪資財無算。
如果排除了葉名琛的鼓勵,將火燒外國商行視為廣州人自發的“群眾運動”,這大抵是連月炮轟引發了報復。而在英國人看來,這又是求之不得的事變——燒了我的財產,不但尋釁更有理由,又燒了美、法兩國的財產,還讓我擴大了同盟軍。作為報復的報復,英軍又縱火焚燒了廣州城外緣濠數千家商店、民居。一週後,英軍退泊大黃窖炮臺,又遁向香港。
還在英國人退兵之前,葉名琛就上奏咸豐帝,隱瞞敗情,虛報戰功,說自己兩次大敗來犯英軍,先後擊傷擊斃敵人百多人,甚至連英軍總司令西馬縻各厘(M?Seymour)也被當場打死。就是這一派謊言又哄得咸豐帝喜不自勝,在給葉氏的諭旨中吩咐道:“倘該酋因連敗之後,知悔禍,來求息事,該督自可設法駕馭,以泯事端。”以敗為勝,歷史又演繹了一段笑話。
商行被燒,促成了英國政府對華戰爭議案的透過。負責對華戰爭的額爾金伯爵(Lord Elgin)在咸豐七年(1857)六月到達香港,因為侵華遠征軍未至,戰期延誤到當年冬天。
十月二十七日,即公曆12月12日,英國專使額爾金、法國專使葛羅分別照會葉名琛,提出三項要求:一、准許外國人進入廣州城;二、賠償“亞羅號”事件及馬賴神父事件一切損失;三、請政府派“平議大臣”與英、法舉行“修約”談判。並照會葉名琛十日內應允前二款,屆時不應,即行開戰。
沒等到十天,僅過了兩天,葉名琛便復照英法二使,斷然拒絕了他們的要求。葉名琛的“經驗主義”在這時主宰了他,因為他有閉門不納的經驗,也有死不認賬的經驗。
葉名琛的拒絕,使戰爭再也不能避免。
此後的事態發展了無懸念——因為一年之前一千多英國兵都能闖入廣州城閒庭信步,如今英法兩國集結戰艦五十多艘,兵力一萬多人,佔領廣州,直如探囊取物耳。
十一月九日,即公曆12月24日,葉名琛接英、法雙方照會,說事務已交軍方處置。
同日,英、法海陸軍總司令發出照會,限兩天內清軍撤出廣州九十里之外。葉氏對此,復照拒絕。
兩天過去,英、法聯軍並未進攻。葉名琛在呂洞賓、李太白兩位神仙面前扶乩而卜,卦語無不大吉大利。僚屬見寇勢日迫,請調兵設防,葉氏不許;請召集團練,又不許。眾固請,葉名琛胸有成竹地答曰:“汝姑待之,過十五日必無事矣!” 過十五日無事,即扶乩之讖言也。
十一月十一日,即公曆12月26日,英、法聯軍張榜城外,限24小時破城,勸商民暫避烽火。次日,聯軍群炮齊射,兩廣總督衙署炮痕累累。聞炮聲,官兵皆逃匿一空。葉名琛獨坐官齋,翻閱文案,口中喃喃而語:“只此一陣,便可無事。”督衙被毀,實在難以清坐擺譜,當日,葉氏微服奔粵華書院。十一月十四日,即12月29日,英、法聯軍攻入廣州。到了這個時候,葉名琛才傳令,懸萬金,調潮勇反攻,戰良久,皆無功。
廣東巡撫柏貴傳檄粵紳伍崇曜等人與聯軍議和,葉名琛仍以“斷不許進城”五字為囑。此時,廣州城已在聯軍之手!
和議不成,聯軍搜捕葉名琛又急。狼狽中,葉氏逃入左副都統衙署。十一月二十一日,即1858年1月5日,葉氏被英軍搜出,押上軍艦。
葉名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