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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東公司議立合同的同時,即同大北交涉拆除吳淞和廈門上岸之旱線。經過多次談判,大北商人只同意拆除吳淞上岸之旱線,不答應拆除廈門上岸之線,胡說什麼&ldo;廈門線端系由海濱岸邊由地下直達屋內,&rdo;不應與吳淞旱線一樣拆除。談判代表鄭觀應等人與盛宣懷一起義正詞嚴地指出,不管是明線上岸或是由地下上岸,其為上岸則一,其違反同治九年&ldo;海線不準上岸&rdo;的原議則一。大北自知理屈,既拆除了吳淞之線,也拆除了廈門之線。拆除後允許其在上海附近之羊子角、福州在海上之川石山二處設躉船,將線頭設於其上。至此,大北滬、廈上岸之線的侵權告一段落,使大東等洋商無以效尤,維護了電線的主權。談判代表鄭觀應在致友人書中談到維護主權的心情說:&ldo;弟等目前與大北電報公司爭回上海至吳淞旱線及廈門海灘線路,亦為國體起見。現與大東公司議約,於省港電線亦有裨益也。&rdo;&ldo;為國體&rdo;是可貴的。
在80年代未90年代初清廷在中國南部、西南與法國、英國電線相接,東北、西北方面與俄國電線相接的事項處理中,都同樣維護了電線電報的主權。當然,在接線時也有人為主權安全等問題擔心,如1888年欲與法線相接時,張之洞就說:&ldo;廣西太平府上思州、廣東欽廉等處,皆多教堂教民,龍州系商務總匯之區,尤逼肘腋,萬一有事,虛實機宜,彼皆頃刻可達,避長攻短,盡洩密謀,及至決裂斷線,戰守之機已失矣。&rdo;但李鴻章並不這樣看,他認為,&ldo;只須章程嚴密,中國界內不準該國陸線侵越尺寸地步,亦不準該國設立電局,無事時不妨接線以收利益,有事時仍可斷線以示隔絕,自無窒礙。&rdo;事實上的確並未因與外國電線相接而喪失主權,總的說,清廷是做到&ldo;章程嚴密&rdo;,權自我操的。盛宣懷後來概括地回憶抵制列強侵權、維護主權的情況說:
&ldo;光緒六年商請北洋大臣李奏請設津滬陸線,通南北兩洋之氣,遏洋線進內之機。先約丹國將已造上海陸線拆去歸還中國。其水線端與英線皆止許至吳淞為止。丹有廈門海線年久不復能拆,英商援以為請。其香港至上海海線,經過福州,亦準於川石山設一線端為過脈,仍不得入福州。我電局並與香港總督平心理論,亦得於香港設中國電報局,而拆其潛造之新安線。大費唇舌始克立定年限,會訂水陸接線合同。其它鎮南關、東興、蒙自、思茅與法國旱線相接,騰越邊界紅蚌河與英國旱線相接,琿春、黑河屯、恰克圖、伊犁與俄國旱線相接,皆與各該國訂立條款至詳且慎,不使逾越尺寸。&rdo;
這是符合盛氏所常講的&ldo;堅守自主之權&rdo;的實際歷史情況的敘述的。
在中國創辦電報初具規模時,資本帝國主義企圖吸收中國為&ldo;萬國電報協會&rdo;會員國,以束縛中國電報事業的發展。中國電報局沒有上當,反對參加。盛宜懷認為,&ldo;現在中國創辦未久,雖規模粗具,然未便遽行入約&rdo;,因一經入約,&ldo;一切電報交涉事件,須按萬國通例辦理。&rdo;這樣,&ldo;恐未得其利益,先被其掣肘。只有堅守自主之權不為侵佔,將來再行詧酌&rdo;。這無疑是一種民族精神。這一精神亦表現在與大東、大北所訂三公司&ldo;齊價合同&rdo;上。現以1887年7月 7日(光緒十三年五月十七日)《華洋電報三公司會訂合同力款》為例加以說明。
一、外洋電報,香港、上海、福州、廈門與歐洲過去諸國來往者,不論由海旱線傳遞,俄國不在其內,均歸兩水線公司所得。兩水線公司將上海、福州、廈門寄至歐洲並歐洲過去諸國,寄至該三口之報費,分與華公司一百分之十分,如海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