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我,壞事做盡(第1/2 頁)
那刀子捅嚮慕秋的剎那間,慕秋動了!
他向前一個九十度鞠躬,刀子從他的上方劃過,捅了個空!
光頭機車男也是老江湖了,雖然驚訝這亞洲小子的應對,可也沒有遲疑,右手換左手,刀口朝下,往慕秋的背上捅去!
也就是一瞬間,所有人都以為下一秒會血花四濺的時候,慕秋的招式終於用了出來!
那哪是什麼彎腰躲閃?
那是一招極其標準的。
兔子蹬鷹!
慕秋雙手撐地,兩腳以閃電之勢踢向了偷襲他的光頭男下巴位置!
這腳蹬過去,光頭男上一秒還在竊喜攻擊得手,下一秒就感覺自己視野很怪,腦子都沒反應過來自己是被踢飛在空中了,就落在了地上,撞翻了一堆酒瓶!
“咔嚓!”
那誇張的一腳,那離譜的角度,那恐怖的下巴脫臼聲,不絕於耳!
“小子!你找死!”
什麼叫做黑幫?
拿把刀子,抽著煙,染個奇怪顏色的爆炸頭,聽著都算不上歌曲的音樂,最後在校門口盯著未成年搶錢的,最多算個該溜子(街溜子),充其量進化成個街頭的小混混。
他們都不屬於黑幫。
如何區別混混和黑幫呢?
很簡單,槍。
顯而易見的,這個酒吧裡,慕秋踢飛的那個人,也屬於黑幫。
本地的一個小小的,黑幫組織,甚至出了這條巷口,轉幾道彎,就沒人得知的那種黑幫。
可它畢竟是黑幫,成員人手持槍的黑色組織。
“小子!雙手抱頭,不然我一槍崩了你!”光頭男的同夥,都掏出了手槍,指著慕秋。
他們不是不敢開槍,也不是沒殺過人。
只是,在這裡動手的話,老闆會不高興。
處理屍體,也會很麻煩。
他們盤算著,把這亞洲小子弄到下水道或是隨便一個沒人的地方,拋屍就好了,何必在這裡自找麻煩。
這下,給慕秋可乘之機了。
他可不管什麼酒吧老闆,哪裡難處理屍體。
他就是為了搞事情才來的,整死幾個黑幫成員,替哥譚的普通平民,真正的為民除害一次!
“啊呀!我突然想起來,我今天出門忘記帶錢包了,你們幾個,可以借我點錢花嗎?下個月三十二號,保證還!”
他嘲諷道,挑戰這這幫壞人的底線。
酒吧裡,已經有人開始起鬨了。
這個酒吧,群魔亂舞,不止是光頭這一幫人的勢力,明面上和他們不對付的都有其餘三組幫派。
在這一個小小的酒吧裡,竟然有數個不同的勢力,也是哥譚現狀。
壞人多,好人少。
好人孤軍奮戰,壞人抱團取暖。
在這種背景條件下,沒有一家店能正常營業,除非店老闆繳納高額的保護費。
或者是,自己本身就是個黑幫成員。
眼看大戰一觸即發,吧檯的老闆,終於開口了。
“我說小子,給我個面子,要打出去打。”
吧檯的酒吧老闆,輕輕的擦著一個杯子,他的語氣和話語非常的溫和,如果不去看他那眼裡若有若無的殺意的話,還是很容易欺騙到人的。
“可以,當然可以。”
慕秋還是願意賣他個面子的,不為別的,畢竟自己動手在人家底盤砸了場子,理虧在先。
“喂,你們幾個,出來酒吧,在外面找個暗無燈光的小巷子,這樣好處理你們的屍體,可以嗎?”慕秋既然答應了酒吧老闆的要求,那麼當然會照做。
“天吶,這小子來頭很厲害嗎?他膽子怎麼這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