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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情況。反映了拓跋部與魏晉皇朝發生聯絡,原始氏族公社逐漸瓦解,私有製得到發
展,氏族成員發生分化,以及設定百官,建立國家的歷史過程。《魏書》也記述了拓跋
部封建化的漫長途程,記錄了它在漢族封建文明影響下逐步改變社會制度的情況,對於
馮太后和孝文帝為完成鮮卑族封建化而實行的各項社會改革,書中記述得尤其詳盡。書
中還記錄了鮮卑貴族與漢族地主階級在北魏政權中的合作和矛盾。《魏書》專門記載我
國國內其他少數民族和外國的列傳內容比較豐滿。《高句麗傳》、《百濟傳》、《勿吉
傳》、《契丹傳》、《氐傳》、《吐谷渾傳》、《蠻傳》、《僚傳》、《西域傳》、
《蠕蠕傳》、《高車傳》等,分別記述了夫餘、沃沮、勿吉、室韋、契丹、庫莫奚、柔
然、高車、突厥、伊吾、龜茲、於闐、疏勒、烏孫以及吐谷渾、蠻、僚等少數民族和朝
鮮等外國的社會狀況和他們與中原皇朝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聯絡。書中的這
些記載告訴人們,在這一時期,由於各族人民錯居雜處和共同進行生產,民族融合日益
加深,不僅南遷中原的鮮卑等少數族人民逐漸與漢族融為一體,就是邊遠地區的許多少
數族也加速了民族融合的步伐。
《魏書》對於北魏社會歷史的記述範圍比較廣泛。舉凡政治、經濟、文化、軍事、
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情況,書中都有較詳盡的交待。書中介紹了魏政權的政治制度建立、
發展情況。《魏書&iddot;官氏志》記錄北魏官制,兼及拓跋部所屬各部原有姓氏與所改的漢
姓,針對北魏政權的特殊情況是別具匠心的。從東漢初班固修《漢書》到唐初修《五代
史志》近600年間,《魏書》以外的各紀傳體史書中或根本沒有書志部分,或雖有書志,
但缺少刑法、食貨等重要內容。《魏書&iddot;刑罰志》記載北魏政權司法制度,對於封建社
會治理有重要參考價值,為北魏社會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材料。書中對於北魏各
族人民對統治者的反抗鬥爭做了如實報導。據不完全統計,見於《魏書》的各族人民起
義達130餘次之多。《魏書&iddot;食貨志》對於北魏的均田制有詳細記述,為後人研究北魏
的土地制度,提供了可貴的材料。《釋老志》是《魏書》首創,記載了佛道兩教在中原
地區的傳播及其變革,對於佛教發展的記述尤詳,可看作是一部中國佛教簡史。宗教是
社會意識形態的重要方面,史家有責任把它反映出來,《魏書》特闢專章,記錄這方面
內容,是有功勞的。
《魏書》在撰寫上也有一些獨到之處。魏收在本紀前立《序紀》追述北魏建國前的
歷史情況,把鮮卑拓跋部發展演化的歷史原原本本地展現在讀者面前,是很得體的。書
中引文很多,引文與敘事相互配合,相得益彰,豐富了本書的表現能力。書中還詳記了
一些君臣對話和外交辭令,生動、得體地再現了當時的歷史實況。另外書中描寫人物,
也有很見功力之處。
《魏書》的主要缺陷:
一是書中宣傳了佛道等宗教迷信思想。《釋老志》記崔浩勸太武帝毀佛,寇謙之對
崔浩說:&ldo;卿今促年受戮,滅門戶矣&rdo;。&ldo;後四年,浩誅,備五刑,時年七十。&rdo;不僅
宣揚了非佛之報,還宣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