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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引語見曾國藩:《請將長沙協副將清德交刑部治罪片》,同上,第60頁。
17同上,第61頁。
18參見張祖佑輯《張惠肅公年譜》,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臺北)版,第457、460~461頁。
19王闓運:《湘軍志》,嶽麓書社版,第21~22頁。又曾國藩在給其座師吳文鎔的信中,曾詳敘事件緣由:&ldo;因練勇之便,時與塔將言及城中各兵亦可抽演試操。四五月間兵勇會操,居然嚴明,時予薄賞,以示鼓勵;亦欲(振)作其親上死長之氣,以懲窳惰驕蹇之習。塔將獨能勤勞奮發,以是器之,而清副將為湘中萬口所不許,又宴逸不事事,亦遂惡之。由是清大不滿於塔,忮恨刺骨。六月初提軍(即鮑起豹)來省,乃媒孽其短,百端構煽。於是文武不和,兵勇不睦之象,漸次成矣。國藩以黑白顛倒,薰蕕同器,大拂輿情,為(此)保塔而劾清。適會張石翁(即張亮基,石翁為其號,用為尊稱)保塔劾清之折同時並發,不謀而合。石翁又有札,嚴責塔將何以不操練。提軍遂疑石翁與國藩併力排之,而不留餘地也。……七月十三,湘勇試槍,誤傷一提標長夫。標下弁兵,執旗吹號,操軍火器械於城外校場,尋湘勇而開仗。國藩以勇系湘鄉,夫系常德,事涉嫌疑,但將此勇送城上,而責二百棍,而彼兵則置之不論,冀克己以和眾也。八月初四,永順兵與辰勇以賭博細故,又執旗吹號,下城開仗。國藩以屢次稱兵內鬥,將來何以御賊,思按軍法治之。諮文甫出,而有初六夜之變,毀壞館室,殺傷門丁。國藩思據實入告,為臣子者不能為國家弭大亂,反以瑣事上瀆君父之聽,方寸竊所不安;欲隱忍濡跡長沙,則平日本以虛聲彈壓匪徒,一旦挫損,鼠輩行將跳躑自恣,初終恐難一律,是以抽掣轉移,急為衡州之行,蓋二月曾經奏明衡、永、郴、桂,匪類極多,將來駐衡數月也。&rdo;《曾國藩全集&iddot;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202~203頁。
20《曾國藩全集&iddot;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174頁。
21同上,第204頁。
22同上,第236頁。
23朱孔彰:《中興將帥別傳》卷六,嶽麓書社版,第77頁。
24同上,第92頁。
25王詩正編:《王壯武公遺集&iddot;書札》,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二十五輯之242種,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臺北)版,第880~881頁。
26《曾國藩全集&iddot;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186~187頁。信中所提到的&ldo;臨莊&rdo;,即易良幹,臨莊為其字;岷,即江忠源,字岷樵;石,即朱孫詒,字石樵(又字石翹)、羅,即羅澤南;筠,即郭嵩燾,字筠仙。
27《駱秉章自注年譜》,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臺北)版,第53~55頁。
28《曾國藩全集&iddot;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193頁。
29朱孔彰:《中興將帥別傳》卷八,嶽麓書社版,第92頁。
30劉、祖之事跡,見於《晉書》卷六十二,劉琨、祖逖本傳。
31朱孔彰:《中興將帥別傳》卷八,嶽麓書社版,第92頁。
32《曾國藩全集&iddot;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274~275頁。
33《曾國藩全集&iddot;批牘》,嶽麓書社版,第36頁。
34《曾國藩全集&iddot;書信一》,嶽麓書社版,第227頁。
35參見《王壯武公遺集》卷一,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臺北)版,第208~209頁。
36《曾